放宽育幼养老等外资准入限制,服务出口重点领域将获财税金融扶持
服务业成新一轮开放部署重点
以服务业为重点的新一轮对外开放路线图已经跃然纸上。《经济参考报》记者在28日开幕的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以下简称“京交会”)获悉,服务业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点,具体将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放宽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商务部等部门还在围绕服务贸易发展酝酿一系列新的政策,包括研究制定《国际服务贸易条例》,加快出台《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推动财税、金融部门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对高技术、高文化含量服务领域给予税收优惠等。
红利 新一轮开放瞄准服务业
在京交会28日举行的“全球服务贸易峰会”高峰论坛上,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中国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业为重点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将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积极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管理体制、促进机制、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深化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就在前一天,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来自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等部门的代表围绕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举措展开发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5个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强调,“要通过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为全国服务贸易发展探索路径。”
记者还了解到,商务部正在加快编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扩规模、优结构、增动力、强基础、促平衡”将成为“十三五”期间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思路。
具体政策层面,一揽子新的政策也在酝酿中。例如,将培育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服务企业和服务品牌;推动财税、金融部门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对高技术、高文化含量服务领域给予税收优惠,提升高附加值服务出口占比;加快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国际服务贸易条例》,研究修订《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调整《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尽快出台《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和《服务外包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重点培育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出口能力等。
规模 2020年有望突破万亿美元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全球自由贸易进程明显加快,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的依赖性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与新一轮全球自由贸易形成交汇,要从工业市场开放为重点的“一次开放”转向服务业开放市场为重点的“二次开放”。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进出口年均增长14.5%,为世界平均增速的两倍。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已经跃居全球第二位。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在全球贸易增长乏力、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相比起负增长的货物贸易,我国服务贸易保持了快速增长,进出口总额达7130亿美元,同比增长14.6%,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上升至15.4%,提高3.1个百分点,经济发展新动能作用日益凸显。 共2页 [1] [2] 下一页 统计局:前4月中国服务业投资快速增长 TCL发起设立粤财信用保证保险公司 强化金融服务业务布局 【PMI分析】制造业、服务业双双回落 经济扩张放缓 中国4月财新服务业PMI 51.8 制造业产出增速迟滞 服务业品质提升 北京18招促消费 搜索更多: 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