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电商食品销售责任
据国家统计局16日公布的数据,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近40%,其中实物商品超过1.3万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一成。另据麦肯锡年初的调查,40%的中国网购消费者曾通过电商平台购买食品,购买频次达到每年34次。
顾振华表示,网络购物近年来发展迅猛,交易频繁。2009版的《食品安全法》并没有对网络食品销售作出任何规定,新法则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的主体责任。
具体来讲,电商平台需要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对网店资质进行审查。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食安险保费杠杆将起作用
《第一财经日报》曾经报道过多地食品安全举报奖发不出的现象,原因多归结于民众不知举报奖的存在、奖金不够高、兑现不积极和举报者对政府保密工作不信任等。
“我们现在每天都能够收到各种各样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平时平均每天200个左右,大约60%是咨询的,还有40%左右不是投诉就是举报。这些投诉举报大部分是会有结果的。”顾振华称,食品安全除政府和生产企业以外,还需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进行社会共治。
顾振华还说,新《食品安全法》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与该险的好处在于食品企业借助保险托底,实现风险分摊。依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保费经济杠杆的下浮、上浮,还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险公司也需从保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另外,食品安全责任险还有利于帮助消费者树立信心。
最严行政处罚
在法律责任上,新《食品安全法》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最高达到50万元或货值金额的30倍(现行法律规定为10倍)。另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可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新法还列出了七种将由公安机关直接进行行政拘留的违法情况,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使用病死和毒死的肉类产品、滥用和剧毒高毒农药等。
新法还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将在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第一财经日报 方向明) 共2页 上一页 [1] [2] 新华社:食品安全问题多发 打击走私冻肉须零容忍 “食品安全超市行”进永旺 南京宜家:两次陷食品安全风波 儿童家具存安全隐患 家乐福启动“食品安全进超市” 覆盖70个城市233家门店 永旺携手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搜索更多: 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