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正在优化重组生产、消费、流通全过程,跨行业融合趋势加剧。跳出形而上的争议,监管部门与电商携手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才不失为优化经济引擎、推动互联网经济发挥最大功效的正道。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完成了从萌芽到爆发的“质变”。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也正结束高速增长,进入新常态。作为反映国家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零售业感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与直接。新常态下,消费电商化带来的改变,业已形成强大的倒逼力量,消费、金融、医疗等领域的“互联网创新”不断深化。然而,消费电商化在带来经济裂变的同时,也对“传统”监管形成了挑战。
变革的力量——社会消费电商化趋势深度延伸
中国经济发展的“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网络零售保持高速增长。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49.7%,达到2.8万亿元。中国电商交易规模和创新应用再创历史新高,网络交易量直线上升,社会零售品消费市场“电商化”比重首度超过10%,从2010年的3.3%增长到2014年的10.5%。
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正在“酝酿”。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预测,到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逼近50万亿元,约为2010年的10倍,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2月3日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3.61亿,较2013年底增加5953万人,增长率为19.7%;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从48.9%提升至55.7%。
电子商务已经由1998-2000年萌发时的“细流”汇聚成了体量巨大的“湖泊”。这一“湖泊”不仅拥有完整的“生态链”,还具备包容兼收的特性。在其带动下,小到针头线脑、服装、食品等消费品,大到房屋、汽车、钢铁等大宗商品,均在不断“电商化”。目前情况来看,这一趋势正向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蔓延。
湖水亦能掀“浪潮”,这股互联网经济的潮水中,以网络零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发展最为快速。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约为13万亿元。而这一数据在2002年仅为1万亿元。
数据是冷的,背后的“全民创业”、技术革新以及其所带来的生活及消费模式改变,却有着火热的温度。然而利弊相生,“电商化”同样难免。日前引发热议的“淘宝PK工商总局”即又一次将业界及消费者拉回所谓“电商原罪”的话题。
“原罪”的争议——电商红与黑
从拉动经济、创造社会价值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经济无疑是红的。一方面, 2014年,中国互联网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7%。互联网经济已成为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引擎。另一方面,仅2013年,电子商务就已带动1200万就业。更有专家学者指出,“电商扶贫”模式将成为经济落后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途径。
从消费服务、产品质量把关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经济似乎又是黑的。一方面,价格“隐晦”,提价再降价;快递不快,且导致物流高压甚至“栓塞”。另一方面,假货横行,低价诱惑暗藏风险;隐私被曝,网络诚信体系缺乏监管。无论是享受便利的消费者,还是旁观的业内人士,均可大陈互联网经济的“痛点”、“黑点”。
同时还有观点认为,互联网经济本身即有“原罪”。关于“原罪”的问题,历史上曾有激烈的争辩,但是关于互联网经济的“原罪”之辩,来得更为实际。涉及最为本质的个人权益、利益及隐私,无论业界还是消费者均倾向于认为通行于“无边界”、“无实体”且监管弱势的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存有“先天残疾”。
但总归而言,是否带有“原罪”或者“是红是黑”终究不过形而上的辩证看待。当前,传统经济运行模式面临变革,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正在优化重组生产、消费、流通全过程;创造价值与渠道转移并进,跨行业融合趋势加剧,传统农业产销链条升级。跳出形而上的争议,监管部门与电商携手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才不失为优化经济引擎、推动互联网经济发挥最大功效的正道。
监管的“挑战”——互联网思维
此时断言互联网经济取代传统经济模式,或者说电子商务替代实体零售为代表的消费模式难免武断,但互联网经济带来的“经济秩序”变革确已显现。面对挑战,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形成“共治”已成为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及消费者的“共识”。这也是上周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马云时传递出的核心信息。
现实情况是,在此之前,所谓“共治”之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中国经济网相关报道指出,目前涉及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国家委办局。近几年来,从政府到民间都高度重视且扶持互联网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但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社会多元共治的局面远没有形成。各个部门正在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共治共赢。
除外界解读的工商总局与淘宝“握手”外,据悉,商务部将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打造电子商务规范体系;工商总局提出,今年将重点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让监督在阳光下进行;质检总局今年将进一步采取10项具体措施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虽然路还远,但多元“共治”也已在路上。
随着信息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移动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中国互联网经济将不断繁荣发展。专家指出,电子商务领域只有消除长期存在的痛点,才能更好地促进消费升级,促进传统产业转型,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此过程中,尤其需要意识到,以传统的“线下思维”治理互联网已经过时,监管、执法部门必须深入了解互联网、电商平台运行规律,唯有如此,多元“共治”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毕竟,监管治理同样需要“互联网思维”、“互联网转型”。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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