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进餐馆不得自带酒水、每位最低消费100元……餐饮业存在的这些霸王条款,从下月起,有望得到遏制。
近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从11月1日起,餐饮经营者被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若违反办法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背 景
管住“舌尖上的浪费”
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由来已久,尽管很多消费者对此习以为常,但还是认为这种规定属于“强制消费”,甚至很多时候为了“凑够”最低消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其实,在今年3月颁布的“新消法”中,就提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矛头直指“最低消费”。与之相比,下月起即将实施的《办法》,则更是一针见血,将“禁止设置餐饮最低消费”列为单列条款。
同时,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饮行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最高可罚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还规定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等。
走 访
多数餐厅已无“最低消费”
近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随机走访了省会多家中高档饭店,其中,大部分餐饮企业都表示不管是在大厅还是包厢,都已经取消最低消费,顾客可自由点餐。不过,也有饭店表示,在高档包厢内,仍有不同数额的最低消费或最低人均费用等限制。
“激烈的竞争下,餐饮服务行业大多已经转型,取消最低收费,新规实施应该影响不太大。”某酒店的餐饮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餐饮业不景气,打折让利、微信营销等吸引消费者还来不及,更不用说搞最低消费了。
不过,也有企业以成本高等理由而坚持。比如,有的就规定,通常包间是14位的,如果用餐人数为12人,那么就可以使用该包间;但如果人数低于12人,顾客又要求使用的情况下,会有一定数额的人均消费。
“包间占用的面积大,服务人员配备比较多,服务也要比大厅到位。”该负责人表示,取消最低消费后,可能会遇到人数不多但占用包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他们或将很难收回成本。
还有部分餐饮企业,虽然不设最低消费,但却表示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有的禁止自带酒水,有的表示可以自带酒水,但要收取高额的开瓶费。
声 音
希望政策能落实到位
“设立‘最低消费’,其实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不信任,是一种‘霸王条款’,特别让人反感。”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对于这样的规定,他认为是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还表示,以前去饭店吃饭,总会碰到最低消费的情况,不过现在似乎好了很多,但是有了明文规定后心里会更有底气,如果真遇到有酒店设置最低消费,也可以据理力争。
与此同时,也有消费者担心政策在具体执行时会遭遇一定困难,认为很多人或许不会因为吃顿饭而去告饭店违规,因为“这样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而且举证也比较困难”。所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将新规的每个细节都落实到位。
专 家
消费者可进一步提升维权意识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最高法就明文表示,餐饮行业中的“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但实际上最低消费的现象仍存在,但主要集中在中高档餐厅。
“相对于大厅而言,包厢的成本确实要高一些。”一位餐饮经营者坦言,其中不仅包括各种设施配备的费用,还有服务人员的费用,因此通常都会设置最低消费。他认为,《办法》实施后,不排除有的饭店会采取其他收费措施来转嫁成本的情况出现。比如,提高包间菜单的菜价、减少菜品分量、加收酒水费以及餐具费,或是规定包间人均消费等。
市消协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办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不过,最终实施情况还是完全靠餐饮店的自觉,如再遇强制最低消费的情况,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维权。(来源: 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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