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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5月起不能用于宣传 柳州商家市民淡定
http://www.redsh.com 2014-05-02 红商网 发布稿件

  新规对产品销售影响小

  在一些消费者心里,“驰名商标”或许意味着“高大上”(网络用词,意为高端大气上档次),今后禁止用于宣传推广,会否对此类商品的市场造成影响呢?

  “我买东西还是比较注意看品牌的,不过现在网络发达,可以很方便地查到一种商品是不是驰名商标。”55岁的黎先生表示,“驰名商标”不能印在外包装上,可能会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

  年轻的邹女士则表示完全不会影响自己对商品的选择。在她看来,如今商品推广的渠道多样且非常发达,消费者可以很全面地了解商品的好坏,很少会去在乎其是否是“驰名商标”商品了。

  同样,对于新规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柳州的众多商家也表现得非常淡定。

  杨先生在柳州代理了多款瓷砖及卫浴产品,其中有不少是“驰名商标”。他告诉记者,近十多天来,各个厂家都给他下发了通知,他也对店里此前涉及“驰名商标”的宣传品进行了全面清理。不过他相信,这方面的调整不会对销售产生什么影响。

  “以‘驰名商标’作噱头,在我看来,都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消费者最终看重的还是质量和服务。”杨先生认为,之前店里的顾客,肯定不仅仅因为产品是“驰名商标”就欣然购买。

  驰名商标重在保护品牌

  柳州市工商局的一名人士也表示,此前消费者认为“驰名商标”就代表某个品牌商品质量好,以及厂家将“驰名商标”作为产品优质的宣传噱头,实际上都是对“驰名商标”的误读。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2001年“驰名商标”在第二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订中出现,其本意为了扩大商标的保护范围,对知名商标进行跨类别、跨领域的保护,防止出现“傍名牌”的侵权行为。因此,“驰名商标”并不是一个荣誉称号,也不适宜应用于商品的宣传推广。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实施新规定,旨在引导“驰名商标”回归立法的本意,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广告市场。(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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