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
违规药店
逾期不改处以罚款
记者了解到,其实,针对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管理,市食药监局曾专门下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药监局的稽查部门查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政策
药店购药更便捷
那么,药店处方药与医院内药房有何区别?药品的价格,种类,数量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对此,食药监局表示,我国药品价格由各级发改委统一制定最高零售价,药店根据发改委和市场情况自行决定本企业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目前,各药品零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略有差异,总体低于最高限价。
另外,从药品质量来说,本市对药品的进销存实施严格管理,无论在医院还是在药店购买到的药品,质量是一样的,均符合国家标准。不过,便捷程度来说,目前全市有5300多家药店,基本做到居住区域内步行5分钟,便可找到一家药店,如果是一些常见病或慢性病,到药店购买会更便捷。不过前提是处方药必须持医师处方。
特殊药品购买需核对身份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对已经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
对目前尚未明确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双轨制”处方药,应该向顾客索要医师处方,凭医师处方销售。
为了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流弊,被用以制造毒品,影响社会安全、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国家食药监局自2008年来下发一系列通知,对上述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包括严格资质审查、严格票据管理、不得现金销售、专人负责、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等要求。
此外,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对于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得横向销售,并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处方需经药师审核
目前,按照《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办药店需要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两名药师,经营中药饮片的,还需配备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以及中药调剂员。
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也就是说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同时规定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这意味着,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提醒
危害:超七成被调查者错吃药
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调查显示,目前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存在不按疗程服药、稍有好转立即停药或是频繁换药等错吃药的行为。
居民合理用药意识淡薄,用药随意性大,其中44.88%的被调查者不会按照医师的处方购药,74.39%的被调查者在用药过程中有不按疗程服药、稍有好转立即停药或是频繁换药的行为。
对此,专家特别提醒市民,合理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处方药要凭处方购买的原则。
建议:“老病号”最好正规购药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就曾发文要求,自2004年7月起,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特别是一些抗生素不直接针对炎症发挥作用,而是对引起炎症的微生物起到杀灭的作用。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有益的菌群,如果用抗生素治疗无菌性炎症,这些药物进入人体内将会压抑和杀灭人体内有益的菌群,引起菌群失调,造成抵抗力下降。
而感冒可能是病毒性感冒,用抗生素是没用的,还反而会产生抗药性。现在的超级细菌就是由于使用抗生素破坏了体内的环境,对抗生素不敏感了,造成很多抗生素失效了。因此,抗生素只能在医嘱下使用。
在采访中,药监部门表示,国家对处方药进行一定限制,是为了保障个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为此,建议长期服用处方药的市民,不要嫌麻烦,最好到正规医院或持处方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而且,在服药过程中,医生也会根据病人的身体状况及时调整药量。(来源: 北京晨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福建规定2015年前零售药店须配执业药师 石家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日用百货等商品 石家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日用杂品 乌海市试点零售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 宁夏将遴选80家零售药店试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搜索更多: 零售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