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日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就如何认识上述改革,具体如何推进等问题接受了新华社的专访。
实现经济增长“换挡”不“熄火”
《决定》提出“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对此,高虎城认为,35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改革,不断扩大开放。改革为开放创造了体制基础和内在条件,开放为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活力源泉,从而共同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期,开放经济站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十分复杂。
从国内看,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开放、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坚实,有利条件很多;另一方面,资源、能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用工成本在上升,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此外,政府职能转变和中介组织建设相对滞后。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的驱动力、国际经贸格局、产业竞争与合作、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条件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国际社会对我国的认知和期待也与过去大不相同,一方面,国际社会更加注重对我国的借重与合作,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期待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开放等方面对我国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此背景下,要实现经济增长“换挡”而不“熄火”,必须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在推进对外开放过程中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决定》第七部分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下一步的对外开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很多新的判断和新的举措。这将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新的活力和动力。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也必然会推动涉外法律体系、行政管理方式乃至人们思想观念的重大变革,有助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高虎城表示,在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方面,商务部要具体推动的工作有很多,需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当前,我们一方面要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坚持自主开放。另一方面,也要善于“以开放换开放”,推动与经贸伙伴相互开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接下来,商务部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支持内陆地区依托本地优势,吸纳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推动沿边地区根据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和谐的需要,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促进加工制造、贸易物流、旅游等产业在开放中发展壮大。比如,支持内陆和沿边地区更多地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相信这两条丝绸之路会同样精彩。
二是放宽投资准入,提高利用外资综合效益。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一般制造业也将进一步放开。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服务平台建设,更加注重引进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是优化外贸结构,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支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贸易平台、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完善贸易、产业、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营销等环节拓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扩大文化、技术、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发展服务外包。
四是统筹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在双边层面,与发达国家创新合作模式,完善合作机制。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深化务实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维护共同利益。在多边层面,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渠道地位,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继续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达成早期收获。在区域层面,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战略,主动参与新议题谈判。在次区域层面,深化大湄公河、泛北部湾、图们江等地区合作。比如,抓紧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推动中韩、中澳、中日韩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区谈判。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内贸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