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网购风潮大有掩盖线下消费之势,不难想象,随之而来的消费价格纠纷也更加突出。今年,淘宝“双十一”期间,杭州价格投诉举报热线“12358”接到关于网购的投诉量已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检查二科科长金曙明说,这其中大多数涉及“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淘宝旗下聚划算的商家更是无一例外,“多数店家对于价格法规不太了解,淘宝网作为第三方平台,也缺乏相关技术支持,实现明码标价的交易环境。”
昨天上午,淘宝天猫、聚划算等服务平台承诺,将尽快完善网购页面设置,“优惠方式”、“优惠期限”必须明示。物价部门同样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价格监管,与实体经营商一样,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也要提供登记信息、交易数据备份等资料。
聚划算“虚构原价”涉嫌价格欺诈
“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从12月1日起,凡是标注这些名词促销商品,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在淘宝店家的宣传页面中也是屡见不鲜,首先虚构一个很高的“原价”,再用以上这些借口进行打折促销,消费者以为自己得了便宜,其实上当受骗了。
前不久,金曙明刚审结了一起典型案例。有位买家在淘宝上挑选了一份“英伦眼镜套餐”,镜片加镜框“原价”为1158元,聚划算上的价格为172元。买家下单后,到实体店验光取货,“可是,在实体店里转了一圈,发现店里同样眼镜的价格也就几百块,根本到不了1158元的原价。”一气之下,买家向物价部门投诉了这家网店。
经过查实,这款眼镜套餐自网店开业以来,卖出2000多笔,从未销售过“1158元”的价格,属于虚构原价,可处罚款5万到50万不等。“很多消费者,甚至经营者对原价的概念非常模糊。所谓原价,必须是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需有交易票据。”金曙明说,淘宝聚划算的商家百分百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的价格欺诈行为。
如果不想被骗,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先进行全网搜索,或者进行线下商场的价格比对,做到心中大致有数,再查看成交记录,七天之内没有原价销售,就要小心了。“消费者要复制保存商品链接网址、对商品宣传销售页面截图,当中要含链接网址、记下交易单号,最好能有聊天记录。”一旦遇到价格问题,都可依此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举报。
淘宝方面承诺明年实现价格规范设置
在接受处罚时,淘宝眼镜店的负责人说,自己糊里糊涂就违法了,责令改正也遇到问题。按照此次发布的《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由于网络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在网络上交易,因此电商不仅要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规格、等级、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还要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服务的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优惠方式等主要信息。
“但电商标注项目与实体店不同,需要淘宝第三方平台做后台技术支持,重新调整页面格式,商家才能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和数据。”物价部门表示,这中间必然存在一定的空白期,关于电商与淘宝的价格违法投诉将上升,他们的违法成本会大大增加,但这是敦促他们修正的最终动力。
昨天,淘宝方面承诺将尽快完善网购页面设置,预期明年全部实现。
(每日商报 记者 谢晨 通讯员 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