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餐厅到底该不该设置最低消费,是一个被争论了很久的问题。不少消费者认为餐厅没有权利设置最低消费,而国家现行又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商家不能设置最低消费。这样的争论下月起在杭州将有个明确的说法——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这一规定同时要求商家不能有低标价高结算、谎称降价诱导消费者等价格欺诈行为。
餐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
昨天下午,杭州市物价局召开了针对餐饮和娱乐企业的《规定》宣讲会,以提高经营者的价格法律法规意识。在《规定》中,对餐厅提出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要求,如有违反,餐厅将被处于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最低消费在很多餐厅都有,之前也有不少消费者对此质疑。西湖春天南山路店的10个包厢就设有最低消费,其中一般包厢的最低消费为1500元,而能容下18个人的大包厢则需要消费满2500元。门店办公室主任陈浩表示,餐厅包厢一般都会设最低消费价,因为包厢的装修、环境、服务等都比大厅要好。如南山路店的包厢就带有阳台,消费者可以在阳台上坐坐。因此,最低消费的设置其实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也确保餐厅能挣回一定的利润。
陈浩说,现在整体的经济环境不好,因此,餐厅在9月份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中午和夜宵时间段内包厢的最低消费限制。“以前有限制时,包厢一桌人能消费2000元左右,而现在一般能消费900-1200元。”陈浩说,虽然消费金额降低,但上座率涨了5成。他表示,12月1日后餐厅将彻底取消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本着自己的意愿去消费。
经营者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即将实施的《规定》还要求经营者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如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
杭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监督检查中,就发现过缺斤短两的价格欺诈行为。检查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点了4份菜,之后用计量器进行称重,发现4个菜品都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甚至有菜品标注为250g,实际仅有190g。还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如一些餐厅在推出年夜饭套餐时,只标出了套餐内的菜品名称,未标明其主料、辅料、规格和价格。针对这些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可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商家实施处罚。
(青年时报徐诗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