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价”只优惠了3元 宣传语中"平价"一词难以定义
红商网讯:不少市民在购物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优惠价”、“惊爆价”等字眼,到底这些价格的标注符合规定吗?近日,记者跟随物价局工作人员对一些商品标价以及打折宣传活动进行了检查,并现场给商家上“价格法规课”。
在惠安小区周边的漱玉平民大药房,检查人员注意到药房外面张贴着“比折扣更低价,将平价进行到底”的宣传广告。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品价格没有“平价”的这一概念,目前市场商品价格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自主定价三种,平价到底是什么,难以定义,所以这种宣传明显不规范。
走进药店发现,正在销售的枸杞王上标注着“惊爆价22元”,经过询问后发现,原来正在销售的枸杞王原价25元,目前的价格只比原来优惠了3元。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价签的标注没有原价的比较,市民根本无法得知惊爆价是更高还是更低。
经判定,这种价格标注属于不合规定的行为。随后,价检人员现场没收了价签,发放了价格法规的政策汇编,要求其限期整改。
此次法规知识的普及与以往单纯分发价格手册不一样,不仅对于涉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案例与条款进行了解读,而且现场对商场内商品价格的标注以及优惠促销广告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边检查边纠正。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商家打出“优惠价”“促销价”的标签吸引顾客,但是在价签上并没有标注原价和促销的时间段。“没有原价,你就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基础上打折,没有标注时间也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这都属于不完整的促销标价。”工作人员说。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了解商品是不是虚假打折呢?市价检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以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先提价、后涨价等虚假折扣等情况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建议市民不要看到‘超低价’就冲动,一定要货比三家。以后想要打算趁促销购买商品,可以提前要求商家查看其日常销售价。 ” (胶东在线网 记者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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