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读者王先生向本报反映:“7月中旬,我请朋友来家里涮火锅,就到沃尔玛超市和平路店选购了几盒羊肉片和肥牛片,回到家里又从冰箱内拿出之前从其他超市买的两盒羊肉片。一位朋友在打开羊肉片包装盒时发现,我之前从其他超市购买的羊肉片包装盒上醒目地张贴着一个椭圆形的标志,上面写着‘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蒙***(数字号码)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字样,然而从沃尔玛购买的羊肉片却没有这一检疫合格标志。仔细看看羊肉片的包装盒,除了标明为‘羔羊肉片’外只有一个沃尔玛的价签,价签上除标明‘羔羊肉片 重量 单价 总价’外只有一个包装日期‘2013 07 07’,连生产日期、保质期都没有,肥牛肉片同样如此。沃尔玛超市如此包装合格吗?”
接到反映后,记者7月25日来到沃尔玛和平路店,在该店生鲜肉制品冰柜内看到数量众多的“草原兴发羔羊肉片”、“科尔沁精品肥牛肉片”以及没有任何品牌信息的“羔羊肉片”,记者看到这3款产品价签处除了标明产品名称、单价、重量、总价、包装日期外,并没有其他信息。记者在该超市冰柜的另一侧还看到,该超市售卖的乌鸡、整兔肉等只用一层简易塑料袋包装,个别肉类骨骼部位已经扎破塑料袋,裸露在外,在该商品包装上同样未看到“生产日期”,记者随后将情况反映给工商和平分局。
近日工商和平分局回复本报称,接报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沃尔玛超市除了销售散装白条兔外,还销售散装鸡肉、牛肉、羊肉片等,这些散装食品的标签也存在同样问题。据沃尔玛超市工作人员称,目前所有的散装食品标签内容完全系超市培训时的要求制作的。经工商执法人员初步核实,沃尔玛超市散装食品封口签只标注包装日期而未标明生产日期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和平分局已就沃尔玛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涉嫌标签存在违法问题展开立案调查。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