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1、“满300送100”可以,但必须是无敌通用券:原则上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是不得赠送(返还)购物券(包括电子券)的。不过,今年省物价局根据商家的要求,给返券开了一道“口子”,那就是你如果是买满赠券,如“满300送100”之类的,必须返通用券,可以购买经营者同一经营场所内的所有商品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只要消费者在商场购物,不管买多少,买什么都送券,那也行,促销必须有诚意。
2、宣称送赠品,赠品价值必须有票据可查:去年以来,我省多个城市试点明码实价,在“赠品可折现”这个规定上都遇到些麻烦。为此,物价部门对此进行了补充解释,一是要求公开宣称了赠送商品价值的,如果消费者对其价值有异议,经营者必须提供进货票据证明。二是开展“满即送”或类似促销活动,以总的购买金额作为赠送条件的,还应当有单价低于活动起点总金额的商品销售。另外,如果优惠的商品量或赠品量有限的,不得打出个“数量有限、售完为止”的牌子,必须标示具体数量。对于赠品没有公开宣传价值的,可以不折现。比如,某经营者开展促销赠送活动,标明赠送商品市场价格为200元。经调查,该赠送商品的进货价格为40元,经营者也不能提供市场价格为200元的证据。这种情况就属于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3、会员价和非会员必须一模一样标示:会员价和非会员价应当在同一标价签、同等位置以同一字号、同一颜色标明。对不同级别的会员卡,优惠折扣不同的,应当在办卡前就书面告知。
4、“满减”类活动必须当场减免价格:现在不少商场还采取了“满300减100”这一类的满减活动,物价部门规定,满减促销,必须以货币形式当场减免价格或返还消费者。
5、同一商品多件装的均价不得高于单件商品:前段时间,南京一位消费者就遇到了这样一件蹊跷事,在某超市购买红牛饮料时,6罐联装的总价比买6个单罐的总价反而要高好几元,消费者为此投诉到了政风热线节目。昨日南京市物价局明确,经营者对购买数量相同、价格条件相同、付款期限相同的消费者,应当实行同一价格。同一商品多件装(或者批量)价格平均后不得高于单件商品的价格。
不过,从6月15日起,这些大商场、大百货都必须遵守明码实价的规定。南京市物价局明确具体范围为:大型百货商场,大型家电零售企业,大型超市和连锁经营超市,药品零售企业,商业银行,成品油加油站,游览参观点(包括门票、导游、景区内交通及服务收费),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行业,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行业。根据省物价局统一要求,7月1日前全省各地必须全部实施明码实价。
(扬子晚报 记者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