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如果有一天,所有的药品零售终端都被大公司掌控,实行连锁化经营,药品质量会不会更有保障?药价会不会更便宜?
今年6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下称新版GSP)将正式实施。业内一致认为,新版GSP在全面提高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的同时,也将引发药品零售行业大洗牌。
洗牌之后,谁是大王?很多人认为,大型连锁药店会成为赢家。连锁药店的发展壮大固然会有助于药品安全、药价平稳,可是大型连锁药店真的会笑到最后吗?
并购重组遭遇办证难与地方保护主义
连锁经营是医药零售业的主要形式,也是药企打造销售网络的主要形式。通过连锁经营,药企可以减少流通环节、扩大经营规模、以低价销售来换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并获得利润。
但是,与遍地开花的单体药店相比,大型连锁药店在整个产业中所占比例不足一半。据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柯云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提供的数据:目前中国各类药店总数超过42万家,单体药店数量约占全国药店总数的三分之二。中国排名前三名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计营业额不足整个市场份额的10%,而美国连锁药店前三强所占的市场份额则超过了70%。
在县级及以下地区,与大型连锁药店的统一管理相比,单体药店在灵活性、稳定性和资金运用上都有明显优势。即使大型连锁药店在规模和资金总量上占据优势,也难以完成并购重组。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主要是政策障碍的问题。”他分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收购的企业与门店的相关经营证照都要重新办理,这个过程往往耗时几个月,造成很大损失。”
在证照办理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也很严重。谢子龙表示:“外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药监、工商、税务和医保等多方面限制,市场准入要求与当地连锁及单体药店的标准差异很大,存在不公平、不规范审批的现象。”
由于国家食药总局没有制定统一的指导原则和开店政策,导致各地方药监系统在审批时间、审批数量和准入资格审查等方面标准不一。“即使在同一省的同一地级市,每个县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标准。”柯云峰指出,“这种做法不利于药品零售市场的自由竞争,容易导致地方保护、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发生。”
公平,成为大型连锁药店在扩张过程中遭遇的最大问题。“我希望政府能出台具体政策,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引导行业快速、健康、规范化发展。”谢子龙认为,政府应设置贴息贷款、减免税收或给予财政专项补贴,使医疗服务、配药、购药便利的“一站式”服务措施在社区和乡村能够真正到位。
“医保定点”成无法逾越的障碍
很多大型连锁药店都在拼命往外扩张,但站住脚才发现,医保定点资格是它们无法逾越的障碍。
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单体药店后,原药店的医保定点资格将被注销,收购方需重新申报。此时,新门店能否顺利取得资格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有的地方规定了需重新开业两年以上才可申请医保定点药店,有的地方受医保定点药店总数的控制,并购后的连锁药店无法继续获得医保定点的资格。”柯云峰介绍说。
对于大型连锁药店而言,商业模式可以复制,定点医保资格却无法共享,这直接影响了大型连锁药店的扩张和销售。谢子龙提出:“我建议由国家食药总局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简化流程的操作程序,对被收购的门店按标准及时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应继续保留医保定点资格。”
区域差异还存在于医保应收款的结算周期上。“有的地方一个月结一次,有的地方按品种结,部分资金甚至要一年结一次。”谢子龙表示,这极大地加重了医保定点药店的资金周转压力。
“大健康”概念是药店发展的未来趋势,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药店更像间超市,可以销售一切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从健身器材到护理用品,从健康食品到护肤产品,无所不包。
在中国,传统零售药店主要销售药物和部分医疗设备,江苏、江西、河南等地区的医保部门还对医保定点药店经营非药品下达“限售令”和“禁售令”,一旦在定点药店摆放非药品即按违规论处。谢子龙表示:“这种做法严重影响医保定点药店的多元化经营,使医保定点药店无法在药品屡次降价的情况下从多元化经营中获取利润,限制了药品零售行业的正常发展。”
对此,柯云峰提出,可以对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支付商品以“医保专柜”的形式进行分区管理,单独结算,区域内不得摆放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的商品。
“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第一时间发现违规刷卡行为,锁定违规证据。”柯云峰表示,“对违规门店及企业应从严处罚,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加重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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