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就要到了,和众多置办年货的群众一样,西安市民杨女士也开始频繁出没于各大购物中心,遵循着省钱、捞实惠的原则,各种张贴有“满额返券”、“100当200花”的店铺成为了杨女士的首选,然而,实际购物后,杨女士却感叹这里面真是陷阱多多。
“购物返券”限制多 商家不明说
不久前,杨女士在北大街一家商场购买了一件价值2480元的外套,根据商家的促销优惠说明,顾客在商场消费的100元钱可以当做238元花,“于是我按他们的要求在商场办理了一张临时卡,充了1100元钱,柜台的人员告诉我还要再补交40元,”杨女士说:“自己便按照商家的要求交了款,但是晚上回去后突然发觉按照100元当作238元的算法,自己多交钱了。”
随后,杨女士来到柜台询问价格为何和宣传不符,但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杨女士很生气,“他们说这238元里面其实有18元的超市电子购物券,所以100元实际是当做220元,”面对这样的解释,杨女士说:“当时购物时并没有人告诉我这样的实情,而店员解释说,已经写在宣传单上了,是我自己没有看清楚。”
面对字体很小的“提示”,杨女士称,“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而随后了解到的情况,让杨女士更加无奈,“店员告诉我,这18元的超市购物券,并不是就值18元。每100元的消费,商场会给顾客返18元的超市购物券,但是需要在超市购物满88元,才可以使用一张。”杨女士说,“这些情况根本就没有人给我说,而且这些电子券都有使用期限,过期就自动清零。”
柜员:电子券不可能真给消费者用
1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杨女士购物的这家商场。记者看到,销售专柜前贴满了“100元当238元”的促销牌,其中“238”的数字比例占去了纸张的一大半,只有一行很小的字体是“18元为超市购物券”。
商场柜台人员称,“返还的18元电子购物券,不可能让你买东西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商场就赔了。”对于电子购物券的用法和详细解释,在店内贴的宣传纸上,记者没有发现任何说明,店员表示,这样的说明公示在商场外的宣传语上。
来到商场外,在巨大的宣传牌上,在记者仔细寻找后,才发现一行关于优惠措施的小字,一般人不注意的话根本看不到。“进商场肯定不会站在牌子前仔细看”一位购物的市民表示,“商家把优惠的价格用最大的字体表示,实际的说明我们一般是看不到的。”
随后,记者来到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的公示都在商场外面贴着,店内没有贴是一种营销手段。”
采访中,记者从专柜销售人员处了解到,一般这样的电子券根本没有人用,“要使用这样的优惠代价还是比较大的,你得购物满一定的额度才可以,而且都有日期限制。” (来源:西部网 熊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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