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近日,辽宁省物价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部分辽宁省政府定价药品拟定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省物价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公示的内容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经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衔接而定,拟定了部分辽宁省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据了解,这部分药品包括具有解热镇痛、止咳作用的双分伪麻/美扑伪麻(氨酚伪麻美芬/氨麻美敏Ⅱ)类药物,以及脂溶性维生素(Ⅱ)/水溶性维生素等类药品。
工作人员表示,此公示内容的公示期至2012年11月7日。如对公示的价格有异议,可以及时向省物价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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