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请朋友吃饭遭遇服务费
刘女士告诉记者:“10月6日中午,我请朋友去德祥楼中山林店吃午饭。朋友是福建人,在兰做茶叶生意,自带了铁观音让我品尝。我们要了3个玻璃杯,用餐过程中只是让服务员加了几次白开水。买单时,我们实际消费了548元,可服务员却要收取603元。经询问才得知,多出来的55元钱是服务费。”
刘女士询问酒楼负责人服务费是怎么产生的,店方告知因为他们自带茶叶,55元是加白开水的钱。而刘女士看到,菜单上店方提供的一杯茶也才15元,3杯也就45元。对于这样的收费,服务员解释:“店方规定,自带茶叶就会收取消费金额10%的服务费。”
调查:包厢最低消费已成餐饮业潜规则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餐饮企业没有收取包厢服务费,却设置了包厢最低消费标准,而这也是餐饮行业的潜规则。
记者拨打了“西街音乐餐吧”等数家餐饮企业的订餐电话,发现大多数餐饮企业不收取包厢服务费,但均规定了最低消费标准。如果实际消费额度没有达到这一标准,消费者还必须补足最低消费费用。餐饮企业对于包厢最低消费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对达不到包厢最低消费标准则收多少包厢服务费没有明确规定。同时,也没有将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明示,基本是服务员口头
当记者询问南昌路一大型手抓分店,预订一个能容纳10人的包间需要多少包厢费时,服务人员说,一桌包含酒水费在内的最低消费标准是1200元到1500元,达不到要收取一定的包厢费。记者提出能否降低每桌的最低消费标准,该服务人员请示领班后,表示可以适当降一些。“我们对最低消费标准的规定不是很严格,实际消费额度达不到标准时,顾客可购买本店自制的食品,这样就不用交包厢费了。”该服务人员说。
在通渭路一手抓餐厅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不会收取包厢费,但大小不同的包厢规定有数额不等的最低消费标准,如果消费额度达不到也不会强制要求补足,会视情况与顾客协商收取一些费用。
消费者:反感包厢设置最低消费
大部分消费者对酒店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持反感态度。消费者王女士对记者说,“酒店的这种做法不合理,开设包厢为消费者服务是好事,但消费者愿意消费什么、消费多少,酒店没有权利干涉。”
马先生表示,很多时候明明知道酒店设置包厢间最低消费标准不合理,但又不得不吃哑巴亏,因为谈事情、聚会等,选择包厢比较方便。“酒店收取一定的包厢服务费可以接受,但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让人难以理解。难道顾客非得点上一大桌子菜,最后吃不完浪费掉?”
说法
包厢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餐饮企业根据等级和包厢设施可以适当收取包厢服务费,前提是必须明示,但明示不能成为酒店乱收费的借口。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兰州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吴天应律师认为,包厢服务费和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餐饮企业以明示方式收取包厢服务费合理,但不论以何种方式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都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应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