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童装的质量问题是妈妈们最为关注的。2011年8月1日,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其中,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
至今日,新规已经满月,然而市场上的婴幼儿服装标识比较混乱,商家和消费者对哪个才是真的国家“A类”产品也辨识不清。
婴幼儿服装标识混乱
昨日,记者在城区部分商场婴幼儿服装专柜及街边儿童服装零售店发现,婴幼儿服装标识混乱的情况比较常见。大部分婴幼儿服装生产企业还没有及时更改生产标准,执行的仍是2003年的服装标准,包括标识要求以及安全类别。一些外贸服装有的标注不完整,有的甚至连吊牌都没有。
“新生儿贴身服装吊牌上标有‘GB1840 A类’的字样,2—3岁的都是B类。”温泉中心花坛附近一儿童服装超市的导购这样告诉记者,对于婴幼儿服装的新标,该导购表示没有听说过,进货的时候也都没有关注,厂家说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
中心花坛附近一家大型超市的婴幼儿服装区,销售人员对售卖的婴幼儿服装标签上所标注的“GB18401—2003”解释称,“新规的实施从生产到流通环节有一定的时间差,也许是去年生产的服装今年还在销售,因此部分品牌会出现标识不规范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不少商家售卖的婴幼儿服装标签上所标注的安全标准各异。除了大部分是GB18401—2003和小部分是GB18401—2010外,还有的服装上虽然也是写的“A类”,但是执行标准却是GB18401—2006,有的则是GB18401—2008。
家长忽视童装安全标识
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发现,不少商家对新规很少了解,很多家长在给孩子买衣服时也多忽视童装安全标识。
“先看款式,再摸摸质地,价格也合理的话就买了,很少注意标签上的安全类别,也没听说过婴幼儿服装安全标准。”市民朱小姐说。
记者了解到,与朱小姐一样的家长大有人在,新生儿时期,家长格外关注衣服的质量,2—3岁,家长就稍稍降低了对质量的要求,开始考虑价格因素,更多的年轻家长热衷网上“淘衣服”。
吊牌须注明产品执行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旧标准,一般两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执行A类产品标准,两岁以上的执行B类产品标准。上个月强制实施的新标准则要求2—3岁的婴幼儿服装也得按A类产品标准生产。根据新规,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
现在市场上除了GB18401的2003版本和2010年版本,GB18401标注的2006、2008版本的标准属无效版本。今后,将逐渐统一为2010版本。
此外,该新标对于甲醛有明确规定,A类甲醛含量≤20mg/kg,B类甲醛含量<75mg/kg、C类甲醛含量<3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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