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到商场超市购买食品,买到快过保质期食品的,总是只能自认倒霉。不过,这样的问题从今天起会得到解决。浙江省工商局出台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临保食品管理制度》),于5月1日起执行,全面规范“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使消费者对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能一目了然。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临保食品就是指那些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较近的食品。
《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对不同食品的保质期有了统一的界定。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针对商场超市经常将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混在一起销售的情况,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将统一规范商场超市对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特别规定了大中型商场超市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同时,应根据食品特性,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要在待售的每份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不少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碰到过商家搞促销,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作为赠品,并将其与正常保质期食品捆绑在一起销售的情况。捆绑时,生产日期“恰好”叠在一起,或者“恰好”把“买一送一”的粘纸粘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面,让消费者无法现场查看。买回家后发现赠送的食品已经临近保质期,但因为还在保质期内又没办法退的情况。
针对这种行为,《临保食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药品食品烟酒等成为制假售假“重灾区” 浙江重奖食品安全事件举报人 最高30万元 百事中国或转型品牌运营商 发力食品业务 成都食品抽查 3批次方便食品过氧化值超标 来伊份陷食品安全遭退货 上市梦或搁浅 建立食品安全连带责任制度 推行“连坐法” 来伊份陷食品安全门 持续盈利存疑IPO成疑 江西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张家口首家临期食品专柜落户帝广超市 卡夫食品CEO2011年薪酬同比增长13.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见闻 重庆部分超市开始下架牛初乳婴儿配方食品 快餐和烘焙食品或会导致抑郁症 广州超市销毁过期食品需用视频录像记录 许昌多家超市开设临期食品专柜 便利于民 餐饮单位必须张贴食品安全公示牌 广州食品新规生效 乐购、好又多等不达标 金奇仕将食品当保健品卖 涉嫌误导消费者 广州最严食品经营规范施行 超市执行走样 煌上煌IPO遭疑:屡涉食品安全事件 搜索更多: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