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趋势频道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商业趋势 >> 宏观政经 >> 正文
工商总局:团购未消费 网站退款不得设限
http://www.redsh.com 2012-03-18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火爆团购带来的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关注。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对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的管理意见,团购网站被列入网络监管重点。

  团购网站不得设定诸如“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并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团购秒杀、抽奖等促销行为。

  销售
  
团购不得隐瞒关键信息

  网络团购是通过互联网渠道,聚集一定数量消费者组团,以较低折扣购买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但目前消费欺诈、以次充好、虚报原价等问题时有发生。

  工商总局昨天在意见中指出,团购网站经营者,要对团购网站卖家的身份和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不得为无照商家提供服务。同时,在网上发布的商品或服务要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关键信息,“不得故意隐瞒,确保与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保持一致”。

  工商总局指出,团购网站开展秒杀、抽奖等促销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元,禁止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鼓励引入第三方公证机构对秒杀、抽奖等促销进行监督。

  售后
  
交易信息保存两年以上

  消费者买了团购商品后,网站要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建立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团队。

  其中,如果团购网站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为防止网络证据突然消失,工商总局要求,团购网站卖家的资质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团购商品或服务信息、交易记录,也要从团购结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两年。

  监管
  
团购数据库网上巡查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表示,由于团购涉及范围广、交易规模大,易引发群体消费纠纷,因此将其作为网络监管重点,特别对开办的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团购网站重点监管。

  届时工商要建立团购网站经营者数据库,开展网上巡查,监测日常经营活动,查处网络团购违法行为。同时工商将制定出网络团购的合同示范文本,避免消费者使用由团购网站提供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工商出台团购管理意见:几无一家合乎标准

“2011十大欺诈嫌疑团购网站榜单”揭晓

团购升级新趋势从商家导向迈向消费者导向

太原1月团购过千万 餐饮类消费独占鳌头

Pba化妆品聚划算团购开始啦!美妆团购专场优惠大全2.6折

外资高端酒店涉猎团购 引发品牌缩水担忧

团购业转型新出路:提高用户粘度是关键

今年年货价格普涨 团购省钱受青睐

零售商竭力回收货款 团购网站面临洗牌

婚摄业潜规则有望“破冰” 传统影楼借力团购

昆百大陷“团购门“ 维权者大闹开盘现场

麦当劳辟谣高朋网团购套餐 称虚假信息

华商集团购杭州4万平物业 拟造商业综合体

中国市场是团购发展的天然土壤

团购行业危机加深 自救转型创新业态

奇艺微博爆料美团恶意违约:团购凸显监管真空

团购“低折扣”之谜 虚高标价成潜规则

团购市场洗牌 联合或将成为过冬新策略

团购火爆后藏陷阱 烫发劵做头发是半成品

徐茂栋羊城对话餐饮大佬:餐饮业团购酿变局

搜索更多: 团购

来源:新京报  廖爱玲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