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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应全面禁用亚硝酸盐
http://www.redsh.com 2012-03-05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周有财带来了关于“全面在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的建议。昨日,关于亚硝酸盐在餐饮行业禁用的说法在参加两会的委员和代表之中引发热议。亚硝酸盐杀人不见血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女士发出同样的呼吁,她说:“北京丰台地区去年4月份发生了一起女童食用含有亚硝酸盐超标的鸡腿死亡事件,这起发生在身边的事件让我感觉到问题的紧迫。 ”

  卫生部在2010年7月发布了公告显示:在2010年上半年亚硝酸盐引起的中毒事故一共致169人死亡,半年10起中毒事故。“亚硝酸盐大范围的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惨痛的事实简直是杀人不见血。”谢华民说,尽管北京、深圳等城市已经明令禁止在餐饮行业内使用亚硝酸盐,但如果不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这样的惨剧还会继续发生,并且不能形成监管的合力。为什么要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干什么用的?它对人体有什么危害?为什么有人一定要使用亚硝酸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介绍,在肉质食品中,容易产生一种肉毒缩菌,它的毒性要比氰化钾还要高70倍,而能够抑制它的唯独只有亚硝酸盐。所以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三个作用是:防腐,另外是发色,第三可能产生一些好的风味。

  亚硝酸盐的危害官方的说法0.3-0.5克有中毒症状,3克就可以引起成年人死亡。但是有业内人士认为1.32克就可以引起死亡。一般来说死亡很大的比例都是儿童。应纳入有毒物品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提出:“亚硝酸盐是一种著名的有毒物质,也是著名的致癌因素,必须要在餐饮业禁止使用。”目前,亚硝酸盐被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餐饮行业的肉制品中使用。

  他建议将亚硝酸盐纳入剧毒物品管理。添加了亚硝酸盐的预包装肉制品,应以醒目的字体标明:“本品添加了剧毒物亚硝酸盐”。有违法使用者,以“向公共食品投毒”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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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晨报  王琳 孙晓明 王继富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