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PPP第一股”东方园林(002310.SZ)仍然未走出困境。
最新的消息是,由于2019年至2022年的年报错报,东方园林被罚款150万元。
过去几年,东方园林经营业绩惨淡。2020年至2022年,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加上2023年前三季度,合计亏损94.55亿元。
2019年,因为财务危机爆发,曾经的知名女企业家何巧女转让控制权,北京朝阳国资入主。从经营业绩方面看,东方园林的经营仍然十分困难。
曾经备受关注的财务压力,如今是否缓解?截至2023年9月末,东方园林的资产负债率为89.27%,继续攀升。前三季度,公司财务费用高达6.59亿元。
二级市场上,2024年1月23日,东方园林的收盘价为1.72元/股,与2017年10月25日的22.80元/股相比,跌去了超90%。
1月19日,东方园林披露,全资子公司中标约19.90亿元项目。这是否意味着公司经营向好?
连续亏损危机未解
年报披露的信息不准确,东方园林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罚单。
2023年7月12日,东方园林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时隔半年,调查结果出炉。今年1月19日,东方园林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 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事项导致东方园林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错报。
连续四年年报错报,是否系人为财务造假?北京证监局表示,本案系会计错报所致,相关年度虚增、虚减金额并无变动等。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北京证监局拟对相关责任方做出处罚,对东方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东方园林时任董事长慕英杰,时任总裁、董事刘伟杰给予警告,并各处以70万元的罚款。
1月22日晚,东方园林披露,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基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将对东方园林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年报错报的背后,东方园林的经营业绩数据颇为难看。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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