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减持新规威力下,丽人丽妆(605136.SH)重要股东抛出减持计划后连夜撤回。
8月30日,丽人丽妆披露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丽仁”“丽秀”)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02.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自8月27日晚间减持新规发布以来,两日已有超过50家上市公司主动终止减持计划,丽人丽妆在此时抛出股东减持计划,尤显突出。不过,当日晚间,丽人丽妆再次公告,丽仁、丽秀决定撤回本次减持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丽仁、丽秀背后的出资方包括丽人丽妆的实控人黄韬,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梅。此前,丽仁、丽秀已实施两轮减持,合计减持金额为2.23亿元。
同日,丽人丽妆披露的业绩报告显示,继2022年首次亏损之后,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再次分别亏损2394.47万元、2351.11万元。
上半年,丽人丽妆在天猫平台上的收入合计为12.03亿元,同比减少15.3%,占当期营收的比例为83.6%。
两大股东抛出减持计划后连夜撤回
8月30日,丽人丽妆披露股东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丽秀拟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7万股、515.12万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2.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本次减持前,丽仁、丽秀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434.95万股、515.1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2950.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分别为公司第三和第七大股东。
不过,在此份减持计划抛出当日的晚间,丽人丽妆宣布上述两大股东撤回了减持计划。据丽人丽妆披露,公司于当日披露了股东方尚未与公司充分确认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的减持计划。公司经与其沟通后,股东方考虑到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已经另有安排,决定撤回本次减持计划。后续股东方如有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与公司沟通确认后另行公告。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丽人丽妆两大股东火速撤回减持计划,与近期监管发布的减持新规不无关系。
8月27日晚间,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即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证监会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在上述被称为“最严减持新规”发布后,仅8月28日和29日两日就有超过50家上市公司主动终止减持计划。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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