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近日,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710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作为“潮玩第一股”的泡泡玛特(09992),近年来在潮玩领域中赚足了声量和眼球。但随着消费市场回归冷静,泡泡玛特的网红光环或正在逐渐褪去。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11日收盘,泡泡玛特上涨8.06%,股价报18.5港元/股,总市值250.9亿港元。消息面上,泡泡玛特方面近日表示,泡泡玛特城市乐园或在9月于北京朝阳公园开业。
被强制执行1710万
针对被强制执行一事,泡泡玛特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案件属于正常商业纠纷,我们于7月10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已支付全部款项。”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是泡泡玛特的运营主体,成立于2010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宁,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玩具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游乐园服务等,由POP MART(HONG KONG)HOLDING LIMITED全资持股。
近年来,以泡泡玛特为代表的盲盒受到不少消费者的追捧,但在盲盒经济发展迅速的同时,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过度营销、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金融投资报记者分析称:“泡泡玛特的成长是抓住了中国社会年轻阶层出现生活与消费意愿上结构性变化的机会,不断强化自身在潮玩时尚方面的优势和领先。但是长期以来泡泡玛特令投资者担忧的是其在IP运营上的不足,是影响其未来成长的基础。”
在盲盒管理方面,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
具体来看,《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此外,《指引》还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出严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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