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曾要求燕之屋说明关于燕窝的营养价值介绍等相关材料、数据来源,是否有权威出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合规风险等。但在燕之屋最新版的招股书中,公司并未对“关于燕窝的进一步介绍”下的内容进行任何删减与修改,也未回应证监会对宣传问题的质疑。
《投资者网》曾联系燕之屋询问“一种唾液酸及其制备方法、用途”这一专利的应用场景包括哪些,但未获回复。
上市波折,关联交易
如果不是因为“毒血燕”事件,燕之屋或许在10年前就已经是“燕窝第一股”了。
2011年,燕之屋在全国已经拥有超过500家门店,并开始筹划赴港上市事宜。但当年8月15日,浙江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例行抽检中发现一批血燕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
检测涉及的若干问题燕窝品牌中,燕之屋的名字赫然在列,产品亚硝酸盐含量超过10000毫克/千克。若这批问题血燕被消费者食用,会造成缺氧,严重的可能会窒息甚至致死。此事一出,国内一度叫停了所有海外燕窝产品的进口,燕之屋的上市计划也被迫搁浅。
2021年,燕之屋重启港股IPO计划,再次无果,遂转战内地资本市场。
在证监会给出的57条指导意见中,也包括燕之屋存在的关联交易。证监会就“经销商持股原因”、“入股价格是否公允”、“资金来源”等问题向燕之屋发起问询。
招股书显示,燕之屋的前五大经销商中存在大量关联方的客户。
2021年,北京中大百诚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是燕之屋的第二大客户,企查查显示,其法人是燕之屋实控人的妻子薛凤英。第四大客户天津市合联裕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傅洪波的妻子郭爽在厦门金燕来投资合伙企业中占股3.33%,而燕之屋也持有金燕来9.61%的股份。
此外,在进行IPO之前,燕之屋高价收购了经销商“突击”成立的公司股权。
2021年6月,燕之屋收购了哈尔滨金燕荟、长春金燕荟、北京天飞燕55%股权,又于当年9月收购了太原吉祥燕55%的股权。在收购前,公司实控人郑文滨及其妻子控制着燕之屋哈尔滨、长春、北京地区的经销商,另一位实控人李有泉控制着太原地区的经销商。而上述企业的注册时间集中在2021年的3-5月期间。
在这些公司成立后,分别承接了所在地的燕之屋经销业务,收购总估值达1.45亿元,但它们的净资产总额仅为598.63万元。通过收购关联方经销商的方式,燕之屋降低了关联交易的比重,2021年上半年时,燕之屋关联销售占比为15.18%,而到2021年末,这一比例已经降至11.18%。
但这也导致燕之屋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公司的经销商同时又是公司的股东、实控人及亲属等,这也引发了证监会对利益输送、定价公允性、业务真实性等问题的密切关注。
来源:投资者网 侯书青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燕之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