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港交所信息显示,宝龙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于2021年8月27日提交的招股书已经失效。
据了解,根据此前提交的招股书,宝龙房托基金的物业组合包括8个购物中心,包括上海奉贤宝龙广场、杭州临安宝龙广场、青岛胶州宝龙广场、泉州安溪宝龙广场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宝龙房托基金物业可租赁总面积约45.3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约82.3亿元,平均租用率约96.5%。
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财政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宝龙房托基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4亿元、3.36亿元、3.58亿元和2.04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7.45亿元、4.80亿元、2.23亿元和1.16亿元。
据此前报道,2021年8月27日晚间,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建议分拆宝龙房托基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的公告。
公告显示,宝龙地产建议分拆宝龙房托基金(将以单位信托形式构成的集体投资计划)的单位在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有待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V部认可宝龙房托基金,联交所已确认宝龙地产可进行建议分拆。
待建议分拆及上市完成后,预期宝龙地产将拥有宝龙房托基金单位50%以下。
宝龙房托基金的主要目标是透过拥有并投资于来自中国商业及零售物业的优质经常性租金收入,为基金单位持有人提供稳定的分派、长期可持续的分派增长及提升商业及零售物业的价值。
于建议分拆完成后,宝龙房托基金将不会从事物业开发业务。(来源: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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