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永旺广东(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作为出租人)就租赁该处所订立租赁协议,租期由承租日起计12年。永旺广东向出租人租赁该处所以经营其零售业务。
据悉,该出租人为保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其为保利发展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出租人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根据租赁协议,涉及处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146号广州设计之都时光汇购物中心B1层ZB101、B1029、B1030号商铺,本次租赁用途为供永旺广东以"AEON SUPERMARKET"名义经营主力店,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
年期内该租赁协议项下的应付总租金(含税)约为人民币4750万元(不包括管理费、其他费用及支出)。于年期内根据租赁协议的应付管理费总额(含税)约为人民币600万元,该费用已包含空调费。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及管理费乃由永旺广东与出租人经公平磋商并考虑该处所附近可资比较处所的现行市价后厘定。
永旺于公告中指出,租赁协议的条款(包括租金)是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经参考可资比较物业的公开市值租金以及集团所经营的其他零售店所支付的租金。在集团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租赁协议对于零售业务的营运实属必要。(来源: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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