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近日因五宗违规收到了监管部门警示函,其中包括子公司光大资本参与海外收购产生风险后的信息披露问题。而该收购事项如今已给光大证券形成预计负债额度超过45亿元
新年伊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601788.SH,06178.HK)就收到了监管部门的来函。这份“新年礼物”将光大证券过往几年中造成较大影响的多项违规事项一一摆列了出来。
据光大证券公告,该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而该局在警示函中直陈光大证券五大违规问题。
其中两项信息披露问题,皆与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资本)下属子公司联合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暴风集团)等设立基金收购境外MP & Silva Holding S.A.(下称MPS)公司股权后产生风险事件有关。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光大证券与MPS投资相关的预计负债在2020年末已高达约 45.52亿元。2021年三季度末,光大证券预计负债仍有约45.51亿元。
据光大证券公告,与MPS投资相关的诉讼中,个别案件光大资本已收到《执行通知书》。
随着相关诉讼陆续最终落地,如果光大证券产生实际支付,账面负债有可能逐渐产生现金流出。
而光大证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也不理想,其中第三季度业绩同比下降明显。
光大证券股价自2020年7月达到高点后,也持续下降。该公司A股2022年1月12日收于14.76元/股,复权后较2020年7月高点下跌51.98%,较2020年末收盘价下跌19.5%。
光大证券近两年A股股价走势(前复权,元)
数据来源:Wind
监管警示函直陈五大问题
2022年1月8日,光大证券公告称,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警示函称,经查,光大证券存在五方面问题:一是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二是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三是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四是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五是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其中,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和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皆涉及光大资本。
光大资本于2016年4月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公司(下称华瑞银行)出具了《差额补足函》。上述《差额补足函》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对应本息敞口金额分别为 34.89亿元、4.98亿元,合计约39.87亿元。光大证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19年2月2日才首次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光大证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光大资本因前述《差额补足函》涉及诉讼。光大证券未在临时公告中及时披露光大资本上诉及二审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情况,直至2021年7月8日才发布临时公告予以披露原本。而光大证券收到法院二审终审文书的时间分别在2021年6月4日和6月16日。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光大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