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爆料爱尔眼科回扣风波持续发酵。1月10日,武汉知名抗疫医生艾芬再发微博称,爱尔眼科医院擅长发表虚假声明。
日前,艾芬微博曝出爱尔眼科近几年手术回扣明细名单,质疑爱尔眼科存在行贿行为。涉事公司宿迁爱尔眼科回应称,医院于2019年已按照董事会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严肃处理了违规员工,并撤换了管理团队。
时间财经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上市公司爱尔眼科(300015.SZ),公司证券部一位员工回应称,该涉事公司系宿迁爱尔眼科,上市公司仅通过基金参股,且公司是基金的LP(有限合伙人)。上市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但据艾芬最新爆料消息,给回扣的不仅宿迁爱尔眼科一家,玉林市爱尔眼科同样存在给介绍患者的医生回扣的现象,衡水爱尔眼科曾在2020年因为给医生回扣被行政处罚。
有网友质疑,如果爱尔眼科医院存在病历造假、声明造假,不知道其财务有没有造假?
或受上述消息影响,爱尔眼科1月11日跌幅2.71%,收报36.28元,创1年多以来新低。1月12日,爱尔眼科股票回调1.46%,最新市值1990亿元,自去7月创下72.27元/股的历史高位回落以来,公司股价目前已腰斩,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
“拿回扣”是正常人情?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江苏宿迁爱尔眼科医院的一位高管表示,拿回扣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很多行业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而这并没有剥削患者的利益,而是拿出公司的利润来进行回馈。
但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对时间财经表示,民营医疗企业一般回扣事件很少,因为一旦医生有回扣,说明与供应商议价存在较大空间。爱尔眼科发生这种事,说明爱尔眼科整体管理机制存在漏洞。
实际上,还有爱尔眼科医院因此被罚。时间财经通过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查询发现,2020年6月17日,衡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医生介绍患者,按手术费用一定比例转账给推荐医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被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9万元。
有观点表示,回扣背后令人担心的是,是否存在本来不该做手术的患者,但“转介人”被利益驱动,诱骗患者做了不该做的高价手术和治疗。
其中,还有网友评论称:“确实是,我两个小孩散光。被逐利性治疗,后来转入公立医院检查之后没问题,不用过度治疗,就戴眼镜,现在还降低了几十度。”
此外,爱尔眼科高价收费或有迹可循。可侧面印证的是,宁德爱尔眼科因在2021年7月,因医疗服务违规收费被罚: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4.48万元,处罚款2.4万元,合计6.88万元。
作为一个民营医疗集团,如何保障公司业绩高速增长,同时又牢牢把握住不违规的红线,或许是一个难题。
史立臣表示,不排除爱尔眼科存在民营医疗集团普遍存在的过于趋利的情况,就艾芬和爱尔眼科的医疗纠纷来看,实际上,植入晶体迄今为止是否为成熟的手术还值得商议,其伴随大量的后遗症以及风险,基本都由消费者来承担,医院因为置入晶体收费高,普遍未充分告知风险,且违规进行大量广告宣传。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爱尔眼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