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债务漩涡的东方园林(002310.SZ),又涉嫌重大事项未及时、完整披露被投诉。
12月8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东方园林就《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同时,东方园林还先后借款1.06亿元、2929万元,合计约1.35亿元,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未披露相关信息,而且两笔借款均已逾期且涉及诉讼。
12月3日,东方园林公告称,公司原实控人何巧女和丈夫唐凯所持东方园林股权100%处于质押状态,何巧女于2017年11月8日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共涉及质押公司股票4957.38万股,由于何巧女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何巧女和唐凯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需要关注的是,11月19日,东方园林还公告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0日10时至2021年12月21日10时止进行司法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何巧女1.3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53%。
增资协议等未及时完整披露
12月8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表示,近期收到多起关于东方园林涉嫌重大事项未及时、完整披露的投诉。
关注函显示,2018年11月5日,农银投资与东方园林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环境投资”)、孙公司集团环保签署《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农银投资以10亿元的认购价款认购集团环保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
为完成本次增资,同日,农银投资与你公司、环境投资、集团环保等相关各方签署了多份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环保集团质押协议》、《环境投资质押协议》、《上市公司保证合同》等。
此后,相关各方于2019年2月27日、2019年11月12日、2020年4月27日进一步签署多份补充协议,就前述协议约定的部分事项作出明确或调整。
东方园林在签署上述协议时,均未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等事项补充更正的公告》中,也未就以上事项进行完整补充。截至目前,东方园林仍未向深交所报备所有相关协议。
因此,深交所要求东方园林结合公司、环境投资、集团环保就上述协议最大的风险敞口,详细说明是否应就相关协议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是,请补充披露并向我所报备所有相关协议等内容。
关注函还显示,经查,东方园林工作人员陈涛于2019年5月与自然人纪献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6亿元,公司在《共同借款人确认书》上盖章,公司原实控人何巧女、唐凯在《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签字。
2019年7月,东方园林与自然人马立华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929万元。
上述两笔借款合计1.35亿元,而且均已逾期且涉及诉讼,东方园林未就上述事项履行过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东方园林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对上述借款的背景、会计处理、资金流向、偿还情况以及诉讼影响等方面做出书面说明。但东方园林至今仍未回函。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东方园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