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是预付款的所有权人,相关款项尚未进行消费。摄影机构以两年期限,过期无效为由不予退还,这属于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退款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退款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害了消费者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摄影机构应当依法将涉案金额退还。建议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申请其介入进行维权,或者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许子栋律师表示。
“168元拍两套”低价引流广告诱导未成年人订7888元套餐
据了解,盘子女人坊目前在全国200座城市共发展有224家门店,公司营业额超10亿元。盘子女人坊将微信、微博作为营销主阵地,进行了大面积的广告投放,此外还通过小程序、公众号、官博、快手、抖音、小红书、豆瓣、腾讯新闻等品牌矩阵,不断向实体门店引流。
盘子女人坊创始人及董事长杨健曾表示,“朋友圈”广告质量很高,能提供很好的销售线索,在从微信“朋友圈”获取潜在用户的信息后,盘子女人坊借助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建立起“铁粉群”,进而实现新用户转化与老用户留存。
然而,频繁通过投放“低价位引流”的朋友圈广告,来获取“高价位输出”的客流以及利润,令得盘子女人坊遭遇到了消费者群体的集体反感。
有消费者表示: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盘子女人坊的“低价位引流”广告说“168拍两套”,然后就去了。到了门店,店员不断诱导消费者“拍更多的”,称“168只是体验”,在诱导消费者花了1000元拍完后,又诱导消费者支付了6888元“选照片”。该消费者称目前仍是未成年人,想要退款,但店员称“签了合同不能退”。
图片来源:黑猫投诉
许子栋律师表示,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如消费者在购买摄影套餐时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购买相关服务时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亦不予追认,则该购买行为及签订的购买合同应为无效,摄影机构方面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况且该消费者作为未成年人,在商家的宣传下,其花费从计划中的168元变成实际发生的6888元,明显是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相适应的。
对于众多消费者的投诉,盘子女人坊方面回复称:公司近几年发展的步伐比较快,所以在服务和管控方面确实是存在一些漏洞,经过调整,目前已经好转。但网上的投诉有些是属实的,也有一些是外围的假冒品牌产生的,还有一些是恶意投诉,“消费者投诉主要是利益点没达成一致,不是不做退款处理,而是消费者的需求严重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增大。”
天眼查显示,目前湖南盘子女人坊存在自身风险“高于999条”,周边风险181条,历史风险1条,预警提醒172条。其中,湖南盘子女人坊投资的南京盘子女人坊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金额45.587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湖南盘子女人坊投资的深圳凤绫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凤绫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均有注销备案等信息。
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李静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盘子女人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