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多方面存在不合规的问题,拉夏贝尔被监管部门“点名”了。
11月中旬,拉夏贝尔披露了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称“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显示,新疆证监局自2021年9月起对拉夏贝尔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三方面多项问题,具体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会计核算和年报编制。
根据这份公告,拉夏贝尔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邢加兴也收到了一份决定书,因拉夏贝尔在2019年曾通过第三方银行账户向原第二大股东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合夏”)累计转出资金950万元,用于偿还后者的对外借款,该事项构成上海合夏非经营性占用拉夏贝尔的资金。就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邢加兴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拉夏贝尔在公告中指出,收到决定书后,其高度重视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公司后续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整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被监管部门检查后“点名”
拉夏贝尔的公告披露了两份决定书,对象分别是公司自身和前实控人邢加兴。
新疆证监局表示,在针对拉夏贝尔进行现场检查后,其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公司治理方面、信息披露方面以及会计核算和年报编制方面的问题。
其中,拉夏贝尔公司治理方面涉及资金支付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不足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其他问题。
据称,拉夏贝尔未按照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于2019年7月19日、8月29日以退款名义向客户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800万元、150万元,并被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加兴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占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此外,拉夏贝尔经2020年3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同年9月1日,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延长至12个月。截至2021年3月2日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未将5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在公司治理问题方面,新疆证监局还指出拉夏贝尔存在制度建设不健全、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部分董事会召开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在信息披露部分,决定书显示,2021年4月16日,拉夏贝尔发布《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披露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亿元。此后,公司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9亿元,与业绩快报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此外,根据决定书内容,拉夏贝尔在信批方面还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审议披露不及时、重要子公司被接管信息披露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调整不及时的情况。
而在会计核算和年报编制方面,新疆证监局表示拉夏贝尔存在2020年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商誉减值测试中个别参数选取依据不充分,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部分内容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对于前述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拉夏贝尔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其还一并提出了五点要求,包括公司应高度重视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积极督促关联方尽快偿还被占用资金,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提高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等。
另一份指向邢加兴的决定书,则和前述提及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相关。在监管部门看来,作为拉夏贝尔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与上海合夏互为一致行动人,并是其对外借款的实际使用人,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邢加兴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拉夏贝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