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讯,当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公布医美领域10件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其中,2020年6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某医美平台上的“氧气zuzmc的美丽日记3.11假体隆胸”“爱末回生的美丽日记 6.15 鼻部多项”医美案例为艺星集团内其他医院案例,并非该医院真实案例,但公司在案例下标示“医院:艺星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
同时,公司在网站上使用病人形象作宣传,展示手术过程以及手术后效果照片,使用虚假案例对自身进行商业宣传,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
资料显示,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06日,经营范围包括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为准,美容服务等。陈翔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持股100%的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自该公司成立以来,共涉及5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事由包括虚假宣传、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等发布广告等,处罚总金额达30.2万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杜丁 见习记者 安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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