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20日讯 海底捞又摊上事儿了!近日,在郑州一海底捞分店内就餐的顾客发现菜品分量明显不对,在重新称重后,72元200克毛肚竟然只有138克。此事受到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随后,海底捞发布公告称“员工操作失误”,并表示已加强整改。对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出,海底捞已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据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官方微博报道,10月15日,河南郑州耿女士和朋友去海底捞新世界百货店就餐时,点了一份72元的捞派脆脆毛肚,可上菜后发现分量明显很少,要求员工称重时发现规格约200g的毛肚实际只有138g,竟少了62g。记者陪同耿女士去店内核实情况,店长解释称,员工备菜时操作失误,并称“当天只有这一份菜品不合格”。
事件被曝光后,在微博上掀起了巨大波澜,相关词条一度冲到了热搜榜首。不少网友对商家缺斤短两的做法提出质疑,并有网友犀利指出:“菜品分量少了约三分之一,已经不是‘缺斤短两’能形容的了。”
19日下午,海底捞在官方微博回应称,因员工提前摆盘后放入冻库保存,产品特性导致水分流失,属操作失误,已加强整改,并称“已于当天给顾客当面道歉”。但与此同时,海底捞也提出,“顾客提出两万现金赔偿,未能达成一致” 。
对此,当事人耿女士对媒体澄清:“我们想曝光他们,不要一分钱不要卡,到了市场监管所我们也是这么说的。”
郑州市城东路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产品一盘200g,呈现在消费者手中138g,不管什么原因,都违法了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按照新消法规定应对顾客赔偿三倍损失。
201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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