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西市监罚字〔2021〕947号。
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决定书显示,经查,该公司在“寺库奢侈品”手机软件(APP)上发布过一款名为“CHANEL香奈儿山茶花保湿精华水(滋润型)150ml”的商品。寺库提供了与供应商济南泉韵经贸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以及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该款商品的进货来源。
但上述材料无法对应与举报人购买的该件商品对应。且寺库无法提供该款商品的其他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该款商品页面标注为自营,且上述内容为寺库自主发布。
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寺库处罚款1万元。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显示,寺库存在多条处罚记录。算上上述处罚,今年被罚记录已达5条,合计遭罚金额超111万元。
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天眼查显示,寺库成立于2009年4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该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打造全球高端消费服务平台的企业。公司旗下设有寺库商城、寺库智能、寺库拍卖和寺库金融四大核心业务板块。股权方面,李日学为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0%。(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钟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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