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7月13日,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等与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第三分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公布,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为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为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等。
裁判结果为驳回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裁定书显示,根据一、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被控侵权产品“毛巾”“薄被”上并未使用涉案商标(第1561046号、第7494239号“无印良品”商标),标签上使用的是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母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MUJI”,可见,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无印良品朝阳第三分公司事实上已做到对涉案商标权的合理避让等。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提出的相关申请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据媒体报道,株式会社良品计划2005年首次进入中国,但 “无印良品”文字商标最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册,之后辗转落到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旗下。株式会社良品自2001年起就对涉案商标注册提出异议,但最终败诉,只能使用英文“MUJI”字样。目前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以“无印良品Natural Mills”品牌,在北京开设了不少门店。(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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