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8日消息,记者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获悉,近期,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锣集团”)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内容。因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建设车间项目、热电厂七期工程,金锣集团被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罚款407.22万元。
(截图自信用中国)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锣集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于2008年8月、2012年1月在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三路与新程四路交汇东北角建设高温一车间、低温三车间项目,于2016年11月在金锣二路与新程四路交汇东北角建设热电厂七期工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违法建设。2021年6月21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金锣集团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建设工程造价(40722422.52元)百分之十的罚款,计4072242.25元。
金锣集团官网显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生猪屠宰及冷鲜肉生产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型企业,拥有以山东、黑龙江、内蒙古、四川等生产基地为主的生猪、肉鸡屠宰及冷鲜肉生产加工线,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集团已形成年屠宰加工生猪2000万头、肉鸡2亿只、年产冷鲜肉及冻品等肉制品300万吨的生产能力。
记者注意到,据信用中国,由金锣集团100%控股的临沂新程金锣牧业有限公司还曾因“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于5月25日受到费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4.7万元。(来源:央广网 记者 牛谷月)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