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近日,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处罚结果为罚款84.8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6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为推荐、介绍雅培扫描式葡萄糖监测系统(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雅培)于2019年10月22日和23日通过实名认证的微博对外发布主要内容含有皇家马德里球员纳乔•费尔南德斯名义和形象,以及雅培扫描式葡萄糖监测系统产品介绍的视频或图片微博广告并附“雅培扫描式葡萄糖监测系统,扫一扫,轻松测糖”等广告语,2020年7月15日,当事人删除上述微博广告。
另查明,雅培扫描式葡萄糖监测系统为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皇家马德里球队球员纳乔在上述广告中对其作推荐、证明,且上述广告没有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字样。上述视频、纳乔形象图片由当事人委托上海互向广告有限公司拍摄、制作完成,并由当事人自行添加相关文字内容通过微博对外发布。上述微博广告,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424000元,已结算。
当事人为推荐、介绍雅培扫描式葡萄糖监测系统,委托制作广告视频和图片,并自行添加相关文字内容对外发布微博广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规定,系本案广告主。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二倍的罚款 848000元。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眼查显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1亿美元,于2001年9月4日在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雅培官网显示,近30年的历程中,雅培为中国消费者提供各种营养品、药品和医疗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显示,此前雅培铂优恩美力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中香兰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6日对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3.74万元,罚款909.31万元。(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钟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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