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星盛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租赁协议使用权资产收购的公告。
根据公告,承租人深圳市星河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星盛商业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出租人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租赁协议,租赁物业为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地下一层及地上第一至第五层,包括若干停车位、户外及屋顶空间以及外墙广告空间,用作运营星河 COCO Park购物中心。自交付日期开始,为期二十年。
租赁合约项下的租金付款总额为人民币4.45亿元(含增值税)。租赁合约项下的管理及其他杂项费用总额为约人民币7530万元(含增值税)。
于签立租赁协议后30日内,承租人将与一名独立第三方成立合资项目管理公司(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股本将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于该等物业租赁年期内,承租人将拥有合资公司不少于51%股权。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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