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华东大区总经理诉讼大战
高凌信息申报稿外有这样一个故事。
2017年2月26日高凌信息收到匿名举报信,发现华东区域总经理杨成成存在通过非法手段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向杨成成发出处分通知书,数日后杨成成于2017年3月16日提交离职报告并离职。
不过故事并没有完结,之后高凌信息与杨成成开启诉讼大战,双方就利用职权侵占公司利益和未给销售提成奖金等指控一直战至2018年12月。
实际上,杨成成并非普通员工,比如,高凌信息曾在答辩时称,杨成成任职的华东大区总经理职务从决策权、财务权、管理权分析均是实实在在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不是所谓“为了提高销售形象而冠之以经理头衔。”从人员构成分析,高凌信息共有员工279人,全国业务共分为六个大区,每个大区设总经理一人,总揽该区域全部事务。杨成成作为华东区域的总经理,常驻该片区,是华东区域的总负责人。
不过,法院最终认定杨成成并非高级管理人员。
结果方面,高凌信息与曾经的华东区域总负责人互有胜负。
杨成成方面,法院认为杨成成作为华东大区总经理,负责包括维系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与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内的所有销售管理工作。但杨成成却利用职权便利将原属于高凌信息的134万元的业务,转移至自己与他人合营的尚迅公司。为此,法院判决杨成成赔偿高凌信息损失72.01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高凌信息2018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也才1527.39万元,72.01万元相当于后者扣非净利润的4.71%。
高凌信息方面,法院认为虽然杨成成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的合法权益,但高凌信息未能提交取消奖金发放的相关规章制度,且该奖金的性质是提成奖,与业绩挂钩。所以法院判决高凌信息向杨成成支付提成奖金6.85万元,以及2017年2月和2017年3月的工资。
关于公司如何防范大区总经理等人士利用职权便利侵害公司权益的提问,同样也在IPO日报的采访问题中。
裁判文书摘要,数据来源:裁判文书网
来源:IPO日报 邹煦晨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