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到2019年广告投入分别为2.82亿元、2.12亿元、4.14亿元、4.41亿元。销量和市场下滑,燕京啤酒加大广告投入想要通过烧钱的手段赢得市场,但从现在来看,净利却并未取得明显效果。
与此同时,燕京啤酒的安全问题也频频受到质疑。据根据山西省监管局消息,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光大玻璃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召回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8日生产的型号规格为500ml啤酒瓶,涉及数量达220万只,此次召回范围内的500ml啤酒瓶,主要为北京燕京啤酒(晋中)有限公司2019年6月19日至9月20日8度特制燕京牌啤酒灌装使用。
召回的主要原因是该产品耐内压力、抗冲击不符合CB4544-1996标准要求,在灌装、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瓶体破裂,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财产损失。
这不是燕京啤酒第一次发生类似的安全隐患,早在去年就有新闻披露燕京啤酒的啤酒瓶因炸裂伤人诉至法院,被判赔偿费用总计为150266元。
品牌借力营销提振业绩的手段并不罕见,但营销不过是提升品牌形象的一个方面,并不是万能手段,产品质量才是立足之根本。
陷专利纠纷,董事长被查近半年
外患环伺可以加强修炼功力,但燕京啤酒平平的股价和业绩表现与内因也离不开关系。
2021年初根据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公告显示,针对泰山啤酒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仁和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了一审判决,“泰山原浆7天”胜诉“燕京7日鲜”,燕京啤酒被判赔偿50万元和合理支出6万元。
据《民事判决书》显示,“燕京7日鲜”与“泰山原浆7天”的瓶体造型、颜色几乎相同,正面标贴主要元素位置基本一致。且二者包装、装潢均使用在“原浆啤酒”这一同类产品上,极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燕京啤酒来说,一纸判决的背后付出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极大的品牌影响力。不管是找明星代言,亦或是加大广告的投放力度,最终的目的都不过是为扩大品牌的名气。
影响力为销量背书,促进C端消费者的购买力,但假若被冠上“侵权”的标签,一直以来积攒下来的口碑或许也会土崩瓦解。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啤酒行业整体承压之时,燕京啤酒董事长、总经理赵晓东于2020年10月因涉嫌职务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如今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已经过去半年有余,但仍未有进一步信息公布。
高管东窗事发,不仅引起舆论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本信心。去年10月后,燕京啤酒接连遭遇券商登门调研、私募机构大额减持等事件。
2020年底,燕京啤酒的股东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其2297.69万股,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重阳系对燕京啤酒的第一次减持。
来源:每日财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燕京啤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