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合作关系。而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其自诩“在十几年的经营实践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逐步成为实物黄金消费和投资领域的创新者和领导者”。而观其积累下来的客户资源,或难“自圆其说”。
令人唏嘘的是,曾为中国黄金贡献超50亿元收入的第一大客户,在2019年退出中国黄金前五大客户之列,同年中国黄金的营收负增长,而且该客户2020年退出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体系,未来或难为中国黄金“创收”。不仅如此,中国黄金还存在应收账款客户及客户沦为“老赖”、零人客户未出生即“提前”合作的异象,其逾二十亿元的交易真实性存疑。
一、贡献收入超50亿元的昔日大客户退出金币特许零售商,或难再为中国黄金“创收”
值得关注的是,曾在2017-2018年为中国黄金第一大客户的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黄金交易中心”),现已退出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体系,未来或难再为中国黄金贡献收入。
据招股书,2017-2018年,北京黄金交易中心为中国黄金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45亿元、54.23亿元,分别占中国黄金主营业务收入的19.98%、13.26%。自2016年起,中国黄金已与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建立合作。
且招股书显示,2019年,北京黄金交易中心退出中国黄金的前五大客户之列。中国黄金对此解释,2019年,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因自身经营情况原因,未与中国黄金发生业务往来。
此外,中国黄金称,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和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冀中中冀”)主要与其进行大额金条批发业务。2018 年度,上述两家公司因自身经营情况原因,采购需求下降,与中国黄金业务交易金额有所下降。2019 年以来,则因自身经营流动性问题未与其开展大额金条批发业务。
而“凑巧”的是,2019年,中国黄金的营业收入下滑,呈负增长态势。
而2018-2019年,中国黄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09.11亿元、382.74亿元,2019年同比增长-6.45%。同期,中国黄金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从29.45%降至16.89%。
至此,2019年,随着北京黄金交易中心退出前五大客户之列,中国黄金的营收是否因此遭受“冲击”?不得而知。
事实上,因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已无金币特许零售合同,未来或也再难为中国黄金贡献收入。
据中国金币总公司公开信息,2020年8月12日,中国金币总公司发布的《关于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退出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的公告》显示,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体系,经研究,于2020年7月1日解除与北京黄金交易中心签订的《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合同》,取消其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资格。
也就是说,在2017-2018年曾为中国黄金第一大客户的北京黄金交易中心,2019年未与中国黄金发生业务往来,而后北京黄金交易中心退出了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未来或难再为中国黄金创收。而实际上,2019年中国黄金营收陷入负增长,其中受大客户“流失”的影响几何?
二、应收账款客户失信记录高达17条,遭计提坏账准备上千万元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而2019年,中国黄金新增的超五千万元的坏账准备或存收回风险。
据招股书,2017-2019年,中国黄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3,863.86万元、6,478万元、12,273.26万元;2018-2019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增速分别为67.66%、89.46%。
可见,2019年,中国黄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同比增加近九成。
据招股书,中国黄金解释其2019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2018年末上升较大,主要系其客户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珠宝”)和合肥骏格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骏格”),均因自身流动性问题导致暂时无法偿还中国黄金贷款,前述两家公司应付中国黄金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62.45万元、2,686.75万元,出于谨慎考虑,中国黄金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已提起相关诉讼。
经《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2019年,中国黄金计提星光珠宝与合肥骏格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5,549.2万元。
然而,经统计,星光珠宝背后或“劣迹斑斑”,存在多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曾两度次被限制消费。
据(2020)皖0111执5129号文件,2020年8月4日,星光珠宝因在2020年7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王秀侠申请执行星光珠宝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2020)皖0111执4787号文件,2020年7月17日,星光珠宝因在2020年7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马苗伟申请执行星光珠宝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未按时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2019)皖02民初80号文件,2019年7月21日,星光珠宝、周天杰、姚梨花作为被申请人,因与国泰君安申易(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合同纠纷一案,被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裁定,对其财产在7,300万元范围内进行保全,且以上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且(2020)皖02执59号文件显示,截至2020年3月24日,星光珠宝仍未履行(2019)皖02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外,经《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统计,星光珠宝共计19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计达1.4亿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公开信息,在案号分别为(2020)皖0111执4818号、(2020)皖0111执4787号、(2020)皖0111执4465号、(2020)皖0103执3229号、(2020)皖0602执976号、(2020)皖0111执2610号、(2020)皖1202执1420号、(2020)皖1204执778号、(2020)皖1204执774号、(2020)皖1204执773号、(2020)皖1623执788号、(2020)皖1623执787号、(2020)皖1623执789号、(2020)皖12执108号、(2020)皖0103执1461号、(2020)皖1204执410号、(2020)皖02执59号、(2020)沪0115执2683号、(2019)皖1503执2495号的执行裁判文书中,星光珠宝被列为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标的分别为9.82万元、18.51万元、16.37万元、1,134.68万元、103.38万元、245.28万元、102.5万元、3.55万元、2.42万元、2.22万元、93.04万元、88.81万元、67.45万元、3,800.89万元、240万元、54.73万元、7,872.57万元、30.33万元、115.64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截至2021年1月26日,中国黄金存在17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与此同时,合肥骏格与星光珠宝在同一列案件中,被列为执行人。
据(2020)皖0103执3229号文件,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星光珠宝、姚梨花、周天杰、周森、李瑞、合肥骏格、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庆丰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抵押房产暂时无法处置,终结(2020)皖0103执3229号案件的执行。
可见,中国黄金应收账款客户星光珠宝,不仅存在“老赖”行为,甚至还被“限制消费”,且另一应收账款客户合肥骏格也被列为执行人,而中国黄金对前述两家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超5,000万元,未来中国黄金能否将这笔坏账收回?尚未可知。
三、客户沦为“老赖”、被限制消费,客户质量或恶化
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逐年攀升的背景之下,中国黄金多个大客户渠道客户却被列为“老赖”。
作为中国黄金2017年大客户渠道的主要客户之一,广州每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每金文化”)未履行合计金额达374.89万元。
据招股书,2017年,广州每金文化是中国黄金大客户渠道的主要客户之一,中国黄金主要向广州每金文化销售金条等。2017年,中国黄金向其销售11.34亿元,占中国黄金大客户销售渠道总销售额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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