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存在补偿利率,其中,2年期债券的年化补偿利率为5%;3年期债券的年化补偿利率为5.5%;四年期债券的年化补偿利率为5.8%。
第二,回售条款对冲风险。各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最后三个月内,当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0%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的一定比例回售给发行人。
对于大股东而言,通过“可交换债+定增”模式的“一出一进”,在影响其股份结构的前提下,一方面利用可交换债隐蔽减持提前获得定增资金,另一方面将资金参与定增给二级市场注入信心。
需要指出的是,发行可交换债券规则简单,流程很快,资金短时间易获得,使得整个套利策略便于操作。牧原实业发行可交换债在取得无异议函一个月后,于2016年9月28日便得以发行。与此同时,如果牧原股份股票价格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120%,发行人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一定金额赎回部分或全部本期非公开发行债券。
此外,机构或相关方也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博取转股收益。
根据公开信息发现,2018年的8月30日、31日、9月3日,牧原二期可交债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溢价进行了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申万宏源上海静安区洛川东路证劵营业部合计买入855114.90手,可交债若按除权后计算,转股价为13.12元,合计可转股为6513万股。债券买入价为113.50元/份。买入金额9.706亿元,则实际股价成本约为14.9元。
2.华泰证券上海黄河路证券营业部合计买入144885.10手,合计可转股约1100多万股。债券买入价为114.18元/份,实际股价成本约为15元。
以上接盘方是何方机构我们不得而知,需要指出的是,三期可交换债最终全部换股。牧原实业大部分的可交换债转股期落在猪肉上涨期,透过大宗平台接盘是否能够获取换股收益呢?
因为猪周期的存在,在行业景气向上时,其收益或具备一定可预见性。历史上一般3~4年形成一次完整猪周期。从2019年 1 月-2020 年3月。期间仔猪价上涨幅度最大 557%;生猪价格、二元母猪价格和猪肉价格紧随其后,涨幅分别为239%、203%和174%。猪粮比价上涨 228%。
来源:公开资料
牧原实业在2016年9月共发行了三期可交换债,共计21.5亿元,第一期1.5亿元,转股期间20171025至20180927(发行12个月后);第二期10亿元,转股期间为20190128至20190925(发行28个月后);第三期10亿元,转股期间为20190930至20200924(发行36个月后)。
最终换股收益如何呢?以“16牧原03”可交换债为例,其已全部完成换股,该可交换债2016年9月29日发行,2019年9月30日进入换股期,换股价7.31元(复权后),换股期内最高股价为96.98元,最高换股收益率1226.68%。
值得投资者警惕的是,在发行可交换股时,控股股东牧原实业并未将解禁减持承诺事项进行充分披露而被监管问询并督促其加强信披教育。业内人士表示,可交换债券与定向增发组合融资的方式给控股股东提供了减持套利的途径,这种隐秘的减持套利行为很难被缺乏控制权的其他中小股东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等因素将导致中小股东无法正确有效地识别出隐藏在融资行为中的套利动机,控股股东得以通过这一融资模式获取套利空间,最终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嫌疑。
来源:监管函
可转债转股或可摊薄即期回报
此次牧原股份发行募集95.5亿元的可转债,属于债性与股性兼具的债券品种。当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当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那牧原近百亿的可转债是否存在摊薄即期回报呢?
本次可转债发行若完成后、全部转股前,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在牧原股份一系列假设前提下,同时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持平。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0年基础上按照 0%、10%、20%的业绩涨幅分别测算,发现其三种不同场景转股后每股收益均有所下降。
来源:公告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来源:新浪财经 公司观察/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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