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泡泡玛特员工“监守自盗”,让中奖概率问题浮出水面。圣诞节前,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表示,其在济南万象城泡泡玛特实体店买了3个盲盒,回家后发现封盒处均有黄色胶水,其中一盒里的卡片还有折痕,疑为二次销售。
随后,泡泡玛特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经监控查询,12月14日,泡泡玛特济南万象城店有5名店员自行拆开11个盲盒,拿走了想要的未结账。泡泡玛特公告称,与涉事的5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涉及的商品全部收回。
电商行业分析师、百联咨询创始人庄帅对时间财经表示,泡泡玛特此次员工拆盒后二次销售的事件,属于实体店的管理问题。随着店铺数量的增长,远程连锁管理会成为任何一家零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部分泡泡玛特玩家对时间财经表示,上述消息让其感到震惊,联想到此前在某平台上看过消息说,许多泡泡玛特店员和黄牛勾结,给黄牛留货,让黄牛扣盒。该消费者感叹,“本来玩盲盒是一种惊喜,但是现在弄得也太乱了”。
基于此,该玩家目前基本在线上抽。其认为,相比线下实体店,更不容易“踩雷”。而且现在泡泡玛特每个月会送注册会员几张券,有的券能排除某个款式,有的能透视某个款式,有券的话比线下抽盒更加能抽中喜欢的款式。但是线上系统也有出问题的时候,该玩家称,“有时候透卡是一个,结果开出来是另一个。”
是否违法?
有观点认为,盲盒理论上可能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认定为“有奖销售”。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有奖销售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开展的有奖销售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情况,则可能被处罚,罚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张越称,他倾向于认为泡泡玛特不是有奖销售。因为抽取稀有款的收益是在二级市场变现产生,而不是泡泡玛特自行兑现的奖励。
电商行业分析师、百联咨询创始人庄帅对时间财经表示,盲盒销售的政策风险肯定是存在的,监管部门现在未采取显著措施,因为盲盒是新事物。政策监管一般不会特意针对某家公司,都是进行全行业监管,但是对于行业领导企业来说,泡泡玛特必然受的影响最大。
去年底,“炒鞋”盛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为此下发了防范金融风险简报,称“炒鞋”交易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杠杆资金入场助长了金融风险。
据《证券日报》报道,接近深圳金融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深圳已经率先开始对“炒盲盒”进行严格监控,已摸清了辖区内“炒鞋”、“炒盲盒”等情况的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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