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性存疑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12月,陶宏与明源基金、徐玉林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约定陶宏将其持有的洁雅股份98万股、22万股分别转让给明源基金与徐玉林,转让价款分别为397万元、89万元。经计算,股权转让价格为4.05元/股。
随后在2019年5月和7月,洁雅股份又进行了两次股份转让。2019年5月,俞伟华与蔡英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俞伟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8万股转让给蔡英传,转让价款为1019万元。经计算,股权转让价格为6.07元/股。
2019年7月,苏州银创、前海银创与蔡英传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银创、前海银创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8.5万股、40.7万股转让给蔡英传,转让价款为190万元、113万元。经计算,股权转让价格为2.77元/股。
可以看出,在短短的半年左右时间里,三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波动剧烈,价差较大。不仅如此,经计算,三次股权转让价格对应PE分别为4.82、3.21和1.47;对应PB分别为0.73、0.82和0.37,价格十分低廉。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性存疑。
事实上,2019年5月、7月,蔡英传为收购洁雅股份原股东俞伟华、前海银创、苏州银创持有的洁雅股份股权,分两次向洁雅股份借款共1357.67万元。随后在2019年10月,洁雅股份向蔡英传分配1717.84万元现金股利,蔡英传将其用于归还洁雅股份借款。前股东股权转让金额还抵不过一次分红。
此外,蔡英传上述借款虽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并已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但该借款事项存在不规范情形,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与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完善性和有效性令人怀疑。
保荐机构涉及财务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洁雅股份IPO的保荐机构为国融证券。日前,由于国融证券在*ST富控(维权)2016年重大资产出售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时,涉嫌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稽查总队开出立案调查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在证券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暂不受理其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不知此事件是否会对洁雅股份IPO造成不利影响。
来源: 证券市场周刊 记者 吴加伦/文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洁雅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