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是儒家入世思想后的四个层次,但对于如今的个人和企业来说,也是适宜的,自称是研究生学历的高卫东(茅台集团、贵州茅台董事长),想必更是深谙此道。
在企业做大做强的过程之中,地方政府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尤其是像白酒这种资源型行业,没有地方好的水源、土质和原料,是不可能飞黄腾达的。
因此,地方白酒企业在成为“参天大树”之后,都会“反哺”地方经济,比如做一些公益,这也就是“树高万丈不忘根,人若辉煌莫忘恩”的朴实道理。
为此,贵州茅台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决定做出一系列捐赠议案,一是贵州茅台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向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资200万元。二是贵州茅台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捐资1200万元专项建设酒类火灾处置专业队。三是贵州茅台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捐资2.6亿元专项建设茅台镇骑龙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
另外,贵州茅台还发布了《关于向习水县人民政府捐资专项建设习水县习新大道建设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向习水县人民政府捐资不超过5.46亿元专项建设习水县习新大道建设工程。
该工程建成后,贵州茅台的酱香系列酒生产基地可直通高速,大大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打破生产物流运输瓶颈,全面提升通行能力和物流运输能力。
换言之,贵州茅台董事会拍板的这四项议案,金额高达8亿元,不仅是在“反哺”地方,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白酒业务,比如疏通地方物流,算是“利人利己”的行为。
然而,老话儿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即便是做公益捐赠,作为上市公司的贵州茅台,也应该向全体股东征求意见,并获得批准才可以。
众所周知,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的行为必须得到股东大会授权。贵州茅台的公司章程(2018年9月29日颁布)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职权,没有涉及决定捐赠的权利,即董事会没有获得股东大会捐赠的授权。
对此,就有贵州茅台的小股东、知名财经博主“看不下去了”,并在网络上公开发文质疑,“贵州茅台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年内替我们中小股东捐掉了13.92亿元巨款!相当于每股被捐掉1元钱。”
不过,也有律师告诉媒体,贵州茅台可以通过补开股东大会等方式来解决“程序上的瑕疵”。简单来说,如果程序正常,那么捐资行为就不存在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侵害。
“无论是高卫东,还是李静仁(贵州茅台总经理),都是从有关部门空降贵州茅台的,之前也曾有过企业任职经历,按理来说,应该懂得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因此,会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说明以高卫东、李静仁为核心的管理团队,缺乏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意识,”一位白酒从业人士告诉《五谷财经》,高卫东上任之后的首次股东大会,就取消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环节,也说明了高卫东“官本位”思维依然存在,“也许贵州茅台只是高卫东人生阶梯上的一个垫脚石,但只要‘当一天和尚,就要撞好一天钟’,惟其如此,才能做出业绩,并获得各方认可。”
除了捐赠程序上遭受质疑,贵州茅台向习水县捐出巨额资金,存在“捐赠外溢”的可能,因而,还被质疑涉嫌输送利益。
比如贵州茅台董事会同意,旗下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博鳌亚洲论坛2020年年度荣誉战略合作伙伴费用1000万元。但是,对外营销时都是以“茅台集团”为名义,这就存在贵州茅台一个人花钱、全家受益的情况,应了那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谚语。
对此,贵州茅台小股东、知名财经博主就在在个人账号上发表观点,“贵州茅台全款捐赠成为博鳌亚洲论坛2020年度战略合作伙伴是‘挂羊头卖狗肉’,对外宣传一律是‘茅台集团’。另外,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捐赠2.6亿元修建污水处理厂、向习水县人民政府捐赠不超过5.46亿元修建习新大道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拉动地方GDP,向地方政府输送利益!原来修建习新大道是有旧路的情况下再修新路,只为提速25分钟!原来5月10日开工建设的习新大道直到10月26日才公告!原来习新大道最为受益的贵州茅台同业竞争对手——习酒公司坐享其成却不用掏一分钱!”
资料显示,习酒公司与贵州茅台属于兄弟关系,都隶属于茅台集团,而贵州茅台对于习酒公司这位兄弟也算是“肝胆相照”了。
因为习酒公司就坐落在习水县,因此,贵州茅台向习水县捐赠5.46亿元修建大道,习酒公司确实是最为直接的受益者。
对于上述质疑,贵州茅台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查了相关规定和问了律师,我们的捐资是合法合规的。”但当被追问符合哪一条规定的时候,对方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来源:五谷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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