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精选层审查中,“发行底价”为监管关注的焦点。从首轮问询意见来看,长虹能源被要求说明发行底价的确定依据、合理性,与停牌前交易价格的关系。并被问及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要原因。
参考第二批精选层的发行价格,定价也逐步趋于理性。
第二批精选层企业中,除了直接定价的万通液压外,其他3家企业均贴着底价发行,相差不超过0.2元。同时发行价对应的市盈率均低于20倍,较首批平均30倍以上的市盈率,大幅下降。
与此同时,长虹能源还披露了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长虹能源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措施包含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高管增持股份等。
拟募资16亿元
长虹能源此次精选层小IPO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长虹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长虹能源披露,上述4个项目投资总额约16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52亿元。
图片来源/长虹能源公开发行说明书
对此,股转公司也要求长虹能源进一步补充披露项目进展、设备投资计划、项目实施规划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长虹能源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76亿元、5.46亿元、2.58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7%、37.98%、33.57%。
长虹能源称,复杂的海外形势、境外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等外部不利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减少并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逾2亿股转犀利追问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长虹能源关联交易占比较高。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长虹能源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7亿元、1.96亿元、2亿元和6472.4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83%、18.31%、14.19%和8.41%。
同期,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39亿元、1.69亿元、1.72亿元和7151.91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1.47%、20.01%、15.73%和12.36%。
从关联销售比例看,来自深圳飞狮的收入较高。2017年至今年上半年,长虹能源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59亿元、1.88亿元、1.93亿元和6079.42万元。
图片来源/长虹能源公开发行说明书
对此,长虹能源解释称,公司2016年收购了浙江飞狮80%的控股权,通过并购浙江飞狮,快速建立沿海制造基地,缩小与同行的竞争差距。同时,通过飞狮迅速与美国知名客户联系,并加速开发俄罗斯、德国等外国客户,填补公司产品在前述国家的销售空白。
因此,长虹能源向深圳飞狮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利用飞狮的渠道扩大业务规模,也是公司收购浙江飞狮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向深圳飞狮的关联采购主要系满足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
综上,长虹能源认为其与深圳飞狮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此解释,股转公司并不满意并再度关注到长虹飞狮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要求其说明收购浙江飞狮的合理性、稳定性,通过收购获取深圳飞狮客户,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截至目前,长虹能源尚未回复股转公司的问询,但其在公开发行书中提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占比较高,若公司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未来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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