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募投项目“落伍产能”或隐而不宣,涉嫌选择性披露
而关于其募投项目的问题并未结束, 厦钨新能募投项目对“落伍产能”隐而不宣,涉嫌选择性披露。
据招股书,厦钨新能的主要产品为钴酸锂、镍钴锰(以下简称“NCM”)三元材料等。NCM三元材料是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也是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
目前行业主流的NCM型号包括333、523、622和811四种型号,三位数字分别表示NCM三元材料中镍钴锰三种元素的配比,例如NCM523的镍钴锰三种元素比例约为5:2:3,NCM333、NCM622、NCM811类似。镍含量越高、充电截止电压越高,则比容量越高。Ni(镍)元素比例在60%及以上的称为高镍三元材料。
也就是说,333、523型NCM三元材料或为中低镍NCM三元材料,622和811型NCM三元材料则为高镍NCM三元材料。
据招股书,厦钨新能“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投产后,将新增锂电池正极材料产能20,000吨/年,新增产能的产品为高镍NCM三元材料,通过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优化,可实现其高镍NCM三元材料产品性能方面的提升。
据环评报告,厦钨新能“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高镍三元材料和中镍三元材料,两种产品新增产能相同,均为20,000吨/年。
且环评报告显示,“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中,一期工程拟建设生产车间2座,分别为生产车间1和生产车间2。其中生产车间1用于一、二期项目生产高镍三元材料和中镍三元材料,合计新增产能20,000吨/年,生产车间2用于三期项目生产高镍三元材料和中镍三元材料,合计新增产能20,000吨/年。
据招股书,NCM523中镍三元材料目前仍是市场主流NCM三元材料型号之一,2019年占比65%。但是随着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NCM三元材料市场正在逐步往高电压及高镍方向发展。截至2019年,Ni6系高镍三元材料占比已接近20%,而NCM811高镍三元材料占比由2018年的8.9%提升到2019年的12%。
另外,招股书还提及NCM三元材料中镍含量的提高、钴含量的降低可以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电池单位成本。因此,高镍三元电池相比中低镍NCM三元电池,在理论上拥有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低的综合成本等优势。
未来,NCM三元材料市场往高镍方向发展,中镍三元材料或将成为“落伍产能”。
由此可见,招股书中,“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新增产能的产品为高镍NCM三元材料,而环评报告中,一、二期项目建设内容涉及高镍三元材料和中镍三元材料,为何其在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中,对中镍三元材料“隐而不宣”?其中是否存在选择性披露的嫌疑?或该打上“问号”。
疑云远未散去,募投项目环评报告披露的预期效益或“放卫星”,而环评单位或“拖后腿”。
五、环评报告项目预期效益或“放卫星”,关联方环评单位曾遭责令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厦钨新能环评报告披露的预期效益或“放卫星”。
据环评报告,厦钨新能“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为20.62亿元,预计达产后年均产品营业收入为514.03亿元,年均利润总额为42.7亿元,年平均税后利润36.3亿元,项目的投资利润率15.49%。
据招股书,2019年,厦钨新能NCM三元材料产能为21,000吨/年,销量为17,557.63吨,销售单价为14.33万元/吨,销售收入为25.16亿元。
且招股书显示,在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情况中,“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分两期实施,NCM三元材料新增产能20,000吨/年,达产后将实现年均收入23.28亿元,与2019年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接近。
然而环评报告中,“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分三期建设,合计产品新增产能40,000吨/年,是2019年的两倍。令人惊讶的是,其达产后预计年产品销售收入为514.03亿元,是2019年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20倍。
据环评报告,厦钨新能“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的编制单位是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以下简称“闽冶环保”),主要编制人员是王亮亮,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HP00015310。
值得一提的是,据招股书,闽冶环保系厦钨新能的关联方。
据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以下简称“冶金工业设计”)官网,闽冶环保系冶金工业设计的全资子公司,闽冶环保主要从事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环境监理业务。
据厦环评〔2017〕4号文件,2017年2月8日,厦门环境保护局对闽冶环保主持编制的《同致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汽车电子电器部件及模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和论证,发现该报告书编制质量存在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完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不充分、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论证不充分等缺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厦门环境保护局对冶金工业设计及相关编制人员限期整改六个月,王亮亮正是编制人员之一。
也就是说,厦钨新能的关联方环评单位和报告编制人员曾因报告编制质量存缺陷而被责令整改,而此番上市,厦钨新能仍聘用该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而环评报告中建设项目预期效益或存“异常”,其编制的环评报告质量如何?不得而知。
上述问题对于厦钨新能而言,或将系其上市之路的“拦路虎”,未来能否“破局”?尚待考验。
来源:《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云野/资本研究员 清和 映蔚 洪力/风控研究员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厦钨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