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构成虚假宣传行为的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及在瑞幸事件中起到帮助虚假宣传作用的43家第三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瑞幸以及帮助虚假宣传的43家第三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就在市场认为瑞幸咖啡行政处罚落槌、监管重罚利空出尽时,多位分析人士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这只是监管处罚的第一槌。
多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虚假宣传作出处罚,后面还会有财政部针对财务造假的处罚、税务局针对税务造假的处罚等。此外,瑞幸付出更大代价会是来自海外的处罚。按照以往美股财务造假案例,赔款和罚款将十分巨大。”
实际上,从今年4月曝光造假开始,瑞幸咖啡一直在积极自救,进行“去陆正耀化”,并渐渐与神州划清界限。神州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目前神州和瑞幸已经不是共用团队了。
6100万仅是处罚开始
9月22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构成虚假宣传行为的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及在瑞幸事件中起到帮助虚假宣传作用的43家第三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经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瑞幸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虚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广泛宣传使用虚假营销数据,欺骗、误导相关公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经查,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征者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43家第三方公司,为瑞幸公司实施虚假宣传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瑞幸咖啡对此回应称,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调查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已就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保障稳定运营。
瑞幸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某地方市场监管局人士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使得其处罚是针对宣传方面的造假,依据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财务造假等其他方面的处罚,是由其他部委负责。”
据了解,瑞幸财务方面的造假问题,由财政部负责处罚事宜。财政部7月31日宣布,已基本完成对瑞幸咖啡公司境内2家主要运营主体成立以来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瑞幸咖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