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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女生起诉ofo“天价”仲裁败诉 期待二审改判

  当事人拒绝ofo的退押金提议:打官司不只为了99块钱

  在北京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的过程中,ofo曾提出过可以把押金退还给小孙,并让其撤诉,被小孙和阮律师拒绝了。“我们不只是为了99块钱。”阮万锦律师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他们希望通过这次案件,唤起更多消费者维权意识,甚至改变北京市中院对于此类仲裁条款的司法实践。

  阮万锦律师认为,除了ofo,这一类的格式条款还存在于很多类似的网络购物软件的合同条款中,而且此次裁决的结果对消费者不太有利,未来可能会有不良商家效仿这种行为,通过设置阻碍消费者维权的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因此,尽管觉得二审改判希望渺茫,自己还要倒贴400元诉讼费进去,但小孙和阮万锦律师表示,会将官司进行到底。“希望能对之后维权、退押金的用户,以及对未来消费者权益方面法制建设有一定的帮助。”小孙说。

  对于小孙坚持打官司的行为,有网友叫好支持,但也有人质疑,为了99元费劲打官司只是一种博眼球的做法。对此,小孙在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中表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小孙认为,自己作为签订了合同的消费者,在没有侵害到别人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利,是非常正当的,说自己博眼球是一种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诛心”言论,“就算这个人是在博眼球,他博眼球来争为自己和消费者争取自己权利,又有什么不好的呢?”小孙说。

  为了此次诉讼,小孙已经倒贴了400块钱的诉讼费,还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上的成本。对此,小孙在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中表示,自己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不仅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学到很多,还可以做一件对法制发展有益的事情,因此时间和精力的成本不算什么。

  法律界人士:探索“公益仲裁”,让投资者和消费者零成本维权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同时也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在《新闻有观点》中谈到案件的另一种可能:仲裁机构应探索公益需求。

  刘俊海教授指出,北京市四中院按照仲裁法规定认定协议有效,也有法律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也是国家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有专业仲裁员,仲裁不是大家想象的洪水猛兽,但6100块钱的起步价确实对普通消费者要回99元押金的诉求来说太夸张了。因此,可以尝试探索一种公益仲裁的模式,比如仲裁委员会的支付方式,对公益性的案件有没有可能采用仲裁费用缓交的办法?又比如,让败诉一方承担仲裁费,或者财政费用托底支持,以此来解决这个问题。

  刘俊海还说到,未来,如果《仲裁法》迎来修改机会,适时引入“公益仲裁”,向消费者制度倾斜,“集万家之私,为天下之公”,在消费者经常遇到的小额消费领域,探索公益仲裁,引入小额消费争议仲裁,可能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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