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否认抄袭
对于网友的抄袭质疑,水星家纺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模仿”、“抄袭”之说有失偏颇,“水星家纺的美术版权设计与巴宝莉的设计存在明显的区别特征,巴宝莉的设计字母为‘B’,而水星的是‘S’,水星家纺的设计应该体现出了一定的思想表达与设计独创性。”
同时,该负责人称,爱马仕的配色橙色是公知且广泛应用的,水星使用橙色作为配色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水星家纺的美术版权并未侵权。”此外,这位负责人还介绍,“新的设计还在进一步打磨完善中,目前尚未正式发布。”
7月20日,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华与华创始人华杉关于水星家纺的超级花边图案微博早已删除。7月22日,新京报记者电话联系华与华公司方面,一工作人员称对网友所说的抄袭并不认同,“我们不认为是抄袭,对于这件事也没什么好回应的。”对华杉删除微博一事,上述工作人员称“需要去问一下”。
天眼查显示,作为设计方的华与华是战略营销品牌咨询公司,服务领域横跨药品、日化、食品、文具、快消品等多个行业。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1月10日,华与华因发布的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没收广告费用88235.29元。
律师称或涉不正当竞争
水星家纺的这套新品设计是否涉嫌抄袭或侵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对新京报记者分析称,如果图案是巴宝莉的商标,水星家纺可能构成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涉及颜色和图案的结合,若巴宝莉申请了专利,便受专利法保护。即使巴宝莉既没申请商标,也没申请专利,中国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有第二条关于诚信经营、第六条关于装饰装潢的条款,“水星家纺也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王晓则称,在不考虑巴宝莉是否申请专利的情况下,此事涉及著作权及反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较大。从著作权方面看,主要判定两者的图形是否构成实质性近似。他认为,目前从图形角度看,一个图形的构成元素为T和B,另一图形构成元素为H和S,构成近似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而要判定水星家纺是否构成侵权,还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水星家纺在宣传等多个方面整体上刻意模仿,就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
家纺行业侵权多发,研发投入占比低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抄袭、模仿等在家纺行业内并不少见。
天眼查显示,比如富安娜、罗莱生活等多个家纺企业存在多条与侵害商标权纠纷等有关的法律诉讼。其中,富安娜276条法律诉讼里,超过180条法律诉讼与侵害商标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知识产权权属等相关。
和君咨询连锁商业模式专家文志宏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抄袭不是100%完全照搬,而是借鉴了某一点,比如颜色、组合、设计结构的思路等。“这可能也是一种商业思维,如果完全抄袭,侵权就比较厉害了。”
而在律师王晓看来,侵权诉讼多发不外乎一个原因,“侵权的目的是让消费者混淆,傍别人家的牌子,让产品更有知名度,价格会更高,进而追求高利润。”
2019年,家纺行业企业面临较大市场竞争压力。2020年,受疫情影响,家纺行业整体运行情况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家纺行业研发投入占比相对较低。2019年年报显示,水星家纺的研发投入合计7612.95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54%。罗莱生活、富安娜的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2.06%、2.75%,也在2%左右徘徊。
此外,业内还认为,家纺产品同质化问题表现也较突出,主要在外观和材质方面,如何破解同质化竞争,也是关乎家纺未来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家纺产业只有积极采取创新方式和手段转型升级,加强家纺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来源:新京报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水星家纺 |